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3.人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并且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意愿是爱的容器,如397节所示。当有人说,“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过来说,“因为我喜欢这样,所以我愿意这样”时,谁都明白,属于爱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属于意愿的一切也是自由的。不过,人的意愿有两部分,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或既有属内在人的意愿,也有属外在人的意愿。因此,骗子的言行在世人面前是一套,在好友面前可能是另一套。在世人面前,其言行出自其外在人的意愿,而在好友面前,则出自其内在人的意愿。不过,此处所说的意愿是其主导爱所在的内在人的意愿。这几句话足以证实,内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因为那里是其生命的存在和本质所居之处。而理解只是意愿所取的形式,以使它的爱看得见。人出于爱所喜欢和意愿的一切皆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所发出的,都是其生命的快乐。而内在意愿的爱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故也是他的自我。这就是为何凡被这意愿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因为它附着在自我上。相反,凡在人不自由的情况下被引入人里面的东西都不会被自由接受。对此,下文有详述。
194.(1)何为属灵之义。当仔细研究并详细阐述圣言以支持教会的某个信条时,属灵之义并不是那种透过字义就能显现出来的意义;这样的意义可称为基督教会所理解的圣言字义。属灵之义在字义中是看不见的,它在字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或理解力的思维显现在眼睛里面,或爱的情感显现在脸上。不仅对世人,而且对天使来说,圣言之所以是属灵的,主要是因为属灵之义。因此,属灵之义使得圣言成为与天堂沟通的一个渠道。由于圣言内义是属灵的,故它纯由对应写成。凡以对应写成的东西,就其最外在意义而言,书写风格都类似先知书、福音书和启示录所用的风格。表面上看,它似乎普普通通,但内在却隐藏着神圣智慧和一切天使智慧。至于对应的性质,大家可参看我的《天堂与地狱》一书(1758年出版于伦敦);那里有几节(87-102节)论述了天上的一切事物与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还有几节(102-115节)论述了天上的一切事物与地上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接下来,我将通过下面从圣言所引用的例子进一步解释对应的性质(196-19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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