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93

493.人自由接受的

493.人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并且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意愿是爱的容器,如397节所示。当有人说,“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过来说,“因为我喜欢这样,所以我愿意这样”时,谁都明白,属于爱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属于意愿的一切也是自由的。不过,人的意愿有两部分,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或既有属内在人的意愿,也有属外在人的意愿。因此,骗子的言行在世人面前是一套,在好友面前可能是另一套。在世人面前,其言行出自其外在人的意愿,而在好友面前,则出自其内在人的意愿。不过,此处所说的意愿是其主导爱所在的内在人的意愿。这几句话足以证实,内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因为那里是其生命的存在和本质所居之处。而理解只是意愿所取的形式,以使它的爱看得见。人出于爱所喜欢和意愿的一切皆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所发出的,都是其生命的快乐。而内在意愿的爱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故也是他的自我。这就是为何凡被这意愿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因为它附着在自我上。相反,凡在人不自由的情况下被引入人里面的东西都不会被自由接受。对此,下文有详述。

圣爱与圣智 #415

415.智慧与爱的这

415.智慧与爱的这种结合与分离,可以看作是肺与心的结合。因为心脏可以通过直接从它输送的血液与支气管的肺泡连接,也可以通过不是直接从它,而是从腔静脉和主动脉输送的血液与它们连接。这使得身体的呼吸与灵的呼吸分离成为可能。但当唯有来自心脏的血液驱动时,两种呼吸就无法分离。由于思维通过对应与呼吸行如一体,所以从肺呼吸的双重模式也明显可知,当与他人在一起时,一个人能以一种方式进行思考,并照着这种思考说话和行动;当不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也就是说,当不用担心丧失名声时,则以另一种方式进行思考,并照着这种思考说话和行动。因为这时,他能思想并出言反对神、邻舍和教会的属灵事物,反对道德和文明的法律;他还能通过偷窃、报复、亵渎和通奸等行为反对它们。而另一方面,与其他人在一起,就是在他害怕丧失名声的地方,他能像一个属灵、道德和守法的人那样谈论、说教和行动。由此可见,爱或意愿也能像理解力那样被提升,还能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热或爱的那类事物,只要它热爱在同一层级的智慧,若不爱智慧,可以说是能分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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