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3.人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并且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意愿是爱的容器,如397节所示。当有人说,“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过来说,“因为我喜欢这样,所以我愿意这样”时,谁都明白,属于爱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属于意愿的一切也是自由的。不过,人的意愿有两部分,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或既有属内在人的意愿,也有属外在人的意愿。因此,骗子的言行在世人面前是一套,在好友面前可能是另一套。在世人面前,其言行出自其外在人的意愿,而在好友面前,则出自其内在人的意愿。不过,此处所说的意愿是其主导爱所在的内在人的意愿。这几句话足以证实,内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因为那里是其生命的存在和本质所居之处。而理解只是意愿所取的形式,以使它的爱看得见。人出于爱所喜欢和意愿的一切皆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所发出的,都是其生命的快乐。而内在意愿的爱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故也是他的自我。这就是为何凡被这意愿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因为它附着在自我上。相反,凡在人不自由的情况下被引入人里面的东西都不会被自由接受。对此,下文有详述。
315.要知道,自然界的热、光和大气对创造的这种形像毫无贡献,这种形像只归因于灵界太阳的热、光和大气。这些事物(即热、光和大气)带有该形像,并给它披上植物界的功用形式。自然界的热、光和大气只是打开种子,将其产物保持在膨胀状态,并给它们披上使其稳固耐久的材料。然而,成就这一切并非靠着它们自己太阳的力量,这些力量本身毫无效果,而是靠着灵界太阳的力量,自然的力量不断被这些力量驱使去提供这些服务。自然界的热、光和大气对赋予这些形式以一种创造的形像毫无贡献,因为创造的形像是属灵的。但为了这种形像能在自然界得以显现并发挥功用,也为了它能保持稳固和耐久,它必须披上物质的形式,也就是说,必须被自然界的物质材料填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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