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3.人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并且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意愿是爱的容器,如397节所示。当有人说,“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过来说,“因为我喜欢这样,所以我愿意这样”时,谁都明白,属于爱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属于意愿的一切也是自由的。不过,人的意愿有两部分,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或既有属内在人的意愿,也有属外在人的意愿。因此,骗子的言行在世人面前是一套,在好友面前可能是另一套。在世人面前,其言行出自其外在人的意愿,而在好友面前,则出自其内在人的意愿。不过,此处所说的意愿是其主导爱所在的内在人的意愿。这几句话足以证实,内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因为那里是其生命的存在和本质所居之处。而理解只是意愿所取的形式,以使它的爱看得见。人出于爱所喜欢和意愿的一切皆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所发出的,都是其生命的快乐。而内在意愿的爱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故也是他的自我。这就是为何凡被这意愿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因为它附着在自我上。相反,凡在人不自由的情况下被引入人里面的东西都不会被自由接受。对此,下文有详述。
18.凡相信神是一位人的,都会确信神里面有无限事物。作为一位人,祂拥有一个身体和属于这身体的一切,也就是有脸、胸、腹、腰和脚;因为没有这些,祂就不是一位人。祂不仅有这些,还有眼、耳、鼻、口、舌,以及人里面的各个部位,如心、肺,和依赖于心肺的器官,所有这些集合在一起,使得人成为一个人。在受造人里面,这些部位有很多,就其结构细节而言,则不计其数。但在神-人里面,它们是无限的,且无一缺失,祂由此拥有无限的完美。之所以在非受造的人,也就是神,与受造人之间进行比较,是因为神是一位人;祂自己就说,世人是照着祂的形像和样式造的(创世记1: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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