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3.人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并且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意愿是爱的容器,如397节所示。当有人说,“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过来说,“因为我喜欢这样,所以我愿意这样”时,谁都明白,属于爱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属于意愿的一切也是自由的。不过,人的意愿有两部分,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或既有属内在人的意愿,也有属外在人的意愿。因此,骗子的言行在世人面前是一套,在好友面前可能是另一套。在世人面前,其言行出自其外在人的意愿,而在好友面前,则出自其内在人的意愿。不过,此处所说的意愿是其主导爱所在的内在人的意愿。这几句话足以证实,内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因为那里是其生命的存在和本质所居之处。而理解只是意愿所取的形式,以使它的爱看得见。人出于爱所喜欢和意愿的一切皆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所发出的,都是其生命的快乐。而内在意愿的爱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故也是他的自我。这就是为何凡被这意愿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因为它附着在自我上。相反,凡在人不自由的情况下被引入人里面的东西都不会被自由接受。对此,下文有详述。
Life84.圣言中有许多经文说到这一点,其中有以下经文:
行在公义中,说话正直,憎恶欺压的财利,摆手不受贿赂,塞耳不听流血的话,闭眼不看邪恶事的,他必居高处。(以赛亚书33:15–16)
耶和华啊,谁能居于你的帐幕?谁能住在你的圣山?就是行走正直,做事公义,不以舌头谗谤人,不恶待同伴的。(诗篇15:1–3等)
我眼要看顾地上忠信的人,使他们与我同住;行正直路的,他要侍候我。行诡诈的,必不得住在我家中间;说谎言的,必不得立在我眼前。黎明时分我要剪灭地上所有的恶人,把一切作孽的从城里剪除。(诗篇101:6–8)
主以下面这些话教导我们,人若非从内在是诚实、公正、忠信、正直的,就是不诚实、不公正、不忠信、不正直的:
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马太福音5:20)
“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表示在主里面的人所处的内在公义。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这等人在主里面:
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他们完完全全地合而为一;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22–23, 26)
由此明显可知,当主在他们里面时,他们便“完全”了。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心里洁净,必得见神”的人,也是那些“像他们的天父一样完全”的人(马太福音5:8, 48)。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