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93

493.人自由接受的

493.人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并且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意愿是爱的容器,如397节所示。当有人说,“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过来说,“因为我喜欢这样,所以我愿意这样”时,谁都明白,属于爱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属于意愿的一切也是自由的。不过,人的意愿有两部分,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或既有属内在人的意愿,也有属外在人的意愿。因此,骗子的言行在世人面前是一套,在好友面前可能是另一套。在世人面前,其言行出自其外在人的意愿,而在好友面前,则出自其内在人的意愿。不过,此处所说的意愿是其主导爱所在的内在人的意愿。这几句话足以证实,内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因为那里是其生命的存在和本质所居之处。而理解只是意愿所取的形式,以使它的爱看得见。人出于爱所喜欢和意愿的一切皆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所发出的,都是其生命的快乐。而内在意愿的爱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故也是他的自我。这就是为何凡被这意愿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因为它附着在自我上。相反,凡在人不自由的情况下被引入人里面的东西都不会被自由接受。对此,下文有详述。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38

Life38.任何人

Life38.任何人处于良善,并从良善热爱真理到何等程度,就热爱主到何等程度,因为主就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主在良善和真理中与人同在。如果真理因良善而被爱,那么主就会被爱,而不是反过来。主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4)

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必住在我的爱里。(约翰福音15:10)

主的“诫命”和“话”就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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