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1.神不但将自由植入在人类里面,还植入在所有动物里面,甚至将类似自由之物植入在无生命的物体中,使各自能照其性质接受它;因为神将良善供给万有;是物体本身将这良善转为邪恶。这一点可通过对比来说明:大气将呼吸的能力赋予每个人,同样赋予所有动物,无论家养的还是野生的,也赋予所有鸟类,猫头鹰与鸽子一样;大气还赋予鸟类飞翔的能力。然而,不是大气使它的馈赠被具有相反性质和特性的生物所接受。海洋本身为所有鱼类提供居所,并供应食物;但海洋并没有让这鱼吞食那鱼,或让鳄鱼将食物变成杀人的毒药。太阳为万物提供光和热,但它所作用的物体,如地上的各种植物,却以不同方式接受它们;好树或好的灌木以这种方式接受,荆棘或蒺藜却以那种方式接受;无害的草本以这种方式接受,有害的草本则以另一种方式接受。
雨水从高处的大气层落到地面,地由此向一切树木、植被和草本提供水份,它们按照所需的来汲取。这就是所谓类似于自由意志的功能,因为它们通过小口、气孔和导管(它们在温暖的季节会敞开)自由汲取雨水,地仅仅供应液体和元素,植物出于一种饥渴吸收它们。这和人差不多,因为主以本质上为爱之善的属灵之热和本质上为智之真的属灵之光流入每个人;而人却照着他是转向神还是转向自我来接受这些事物。所以,主在教导对邻之爱时说:
你们可以作天父的儿子;因为祂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马太福音5:45)
在别处,祂说祂渴望拯救所有人。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示神性真理必铭刻在他们心中。“写”在某人上面表示铭刻,好叫它可以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表示神性真理。此处要说一说这一事实,即:“我神”是指神性真理。在旧约圣言的无数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神”,有时单独提到“耶和华”,有时单独提到“神”;“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也可说,“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智慧方面的主;经上提到这两者,是由于在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但在新约圣言中,经上没有说“耶和华神”,而是说“主神”;因为和“耶和华”一样,“主”表示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用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AR 81节);用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有关。由于人们不知道主的这些话,即: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是什么意思,所以要予以说明。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当祂离开这个世界时,就将神性真理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合一;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就像祂把人变成属灵的一样;因为祂首先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引入人,然后把它们与良善结合,人通过这种结合变得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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