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0.从创世记第一章明显可知,神所造的一切都是好的。在那里,经上说“神看着是好的”(创世记1:10,12,18,21,25),结尾又说“神看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创世记1:31)。这一点从人在伊甸园的原始状态也能清楚看出来。然而,邪恶起源于人,这从亚当的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他因被逐出伊甸园而堕落后的状态明显看出来。由此清楚可知,如果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没有被赋予人,那么就不是人,而是神自己成为罪恶的起因,因而神既造了善又造了恶。但是,认为神也造了恶是可憎的。神既已赋予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就不会造恶,并且永远不会将任何邪恶放进他的脑海。原因在于,祂是良善本身,在善中的神是全在的,不断敦促并要求被接受,即使不被接受,也不会离去。祂若离去,人立刻死亡,确切地说,顿时化为乌有,因为人的生命,以及构成他的一切事物的持续存在,都来自神。
神没有造恶,恶是人自己造成的,因为人将不断从神流入的善转变成恶,从而使自己背离神,转向他自己。当这种事发生时,良善所赋予的快乐保留下来,不过这时却变成了邪恶所赋予的快乐;如果表面类似的快乐不保留下来,人就无法继续存活,因为快乐构成其爱的生命。然而,这两种快乐彼此截然对立;但人只要尚在尘世,就意识不到这一点。不过,死后,他就知道了,事实上还能清楚感觉到,因为那时,对良善的热爱所赋予的快乐会转化为天上的祝福,而对邪恶的热爱所赋予的快乐则转化为地狱的可怕折磨。这些论据证明,每个人预定上天堂,无人预定下地狱;而是人由于滥用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而把自己交给地狱,从而欣然接受地狱所散发出的这类事物。因为如前所述,每个人都被保守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以便他能处于善与恶之间的平衡状态,随之拥有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
423.“拿着永生神的印”表示神性意愿。这从“拿着印”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拿着印”表示拥有命令,因为命令是由封印来确认的;因此,“拿着永生神的印”表示拥有神性命令。这里的神性命令表示神性意愿,因为“从日出之地上来、拿着印的天使”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之爱;凡从神性之爱出来的,都是神性意愿。也有些神性命令不是来自神性意愿,而来自容忍和许可,其中许多命令被赐给以色列人,如他们被允许娶几个妻子,给她们休书,以及其它类似的事。这些命令属于许可,被赐下是由于他们心硬,这从主在马太福音(19:8)和马可福音(10:4–5)中的话明显看出来。但直接来自神性之爱的命令都属于神性意愿;故经上说“永生神的印”,主凭神性之爱而被称为“永生神”,因为爱是人的真正生命,神性之爱是一切事物的生命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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