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0.从创世记第一章明显可知,神所造的一切都是好的。在那里,经上说“神看着是好的”(创世记1:10,12,18,21,25),结尾又说“神看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创世记1:31)。这一点从人在伊甸园的原始状态也能清楚看出来。然而,邪恶起源于人,这从亚当的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他因被逐出伊甸园而堕落后的状态明显看出来。由此清楚可知,如果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没有被赋予人,那么就不是人,而是神自己成为罪恶的起因,因而神既造了善又造了恶。但是,认为神也造了恶是可憎的。神既已赋予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就不会造恶,并且永远不会将任何邪恶放进他的脑海。原因在于,祂是良善本身,在善中的神是全在的,不断敦促并要求被接受,即使不被接受,也不会离去。祂若离去,人立刻死亡,确切地说,顿时化为乌有,因为人的生命,以及构成他的一切事物的持续存在,都来自神。
神没有造恶,恶是人自己造成的,因为人将不断从神流入的善转变成恶,从而使自己背离神,转向他自己。当这种事发生时,良善所赋予的快乐保留下来,不过这时却变成了邪恶所赋予的快乐;如果表面类似的快乐不保留下来,人就无法继续存活,因为快乐构成其爱的生命。然而,这两种快乐彼此截然对立;但人只要尚在尘世,就意识不到这一点。不过,死后,他就知道了,事实上还能清楚感觉到,因为那时,对良善的热爱所赋予的快乐会转化为天上的祝福,而对邪恶的热爱所赋予的快乐则转化为地狱的可怕折磨。这些论据证明,每个人预定上天堂,无人预定下地狱;而是人由于滥用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而把自己交给地狱,从而欣然接受地狱所散发出的这类事物。因为如前所述,每个人都被保守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以便他能处于善与恶之间的平衡状态,随之拥有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
37.“众目要看见祂”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都将承认祂。这从“看见”和“目”的含义清楚可知:“看见”是指理解、感知和承认(参看《属天的奥秘》 2150, 2325, 2807, 3764, 3863, 3869, 4723, 10705节);“目”是指理解力和信(参看《属天的奥秘》,2701,4403–4421, 4523–4534, 9051, 10569节);因而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因为这些人拥有信,因而拥有理解力。“目(即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这一点是由于对应;因为理解力就是内在视觉,正是内在视觉藉着眼睛在看;事实上,理解力或内在视觉使眼睛指向它的对象,并为了接受而安排它的许多内在部位。这就是为何虹膜和瞳孔时而扩张,时而收缩,时而模糊,时而清晰,时而闪亮,与理解力的渴望和情感完全同步。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思维的情感从眼睛就能看出来。正是由于这种对应,眼睛表示理解力。眼睛也表示信,因为信之真理只住在理解力中;不住在那里的真理不在这个人里面(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36节)。“眼睛或目”在灵义上指信也是由于天使看主的方式;因为天使不断把脸转向主,以信和理解力来看祂;关于这种转动,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3, 142–143, 145, 151, 153, 255, 272, 5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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