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我已论述了圣爱与圣智,并说明这二者构成神性本质,现着手论述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因为这三者从圣爱和圣智发出的方式,和太阳的能力和临在凭热和光存在于这个世界及其万物差不多。而且,耶和华神在当中的灵界太阳之热本质上是圣爱,它的光本质上是圣智。因此,很明显,正如无限、无垠和永恒是神性存在(Divine Being 或Esse)的属性,全能、全知、全在则是神性本质(Divine Essence)的属性。然而,神性本质的这三个属性至今不为人理解,因为人们不知道它们照着自己的方式,也就是秩序法则行进的过程。因此,有必要按如下顺序阐明它们:
(1)全能、全知和全在是出于圣爱的圣智的属性。
(2)人若不知道何为秩序,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世的那一刻就将秩序引入宇宙及其万物中,就很难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3)神的全能按照神序的法则在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细微的细节,并由此直觉、看见并知道违背秩序发生的事物。
(5)神自其秩序的初至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
(6)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
(7)人通过神性全能拥有反对恶与假的能力,通过神性全知拥有关于善与真的智慧,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以至于他照着神性秩序存活。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932.“那些战胜了兽的人”表示过着仁爱生活,因而没有歪曲圣言的人。这从“战胜了兽”的含义清楚可知,“战胜了兽”是指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因为“兽”表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或也可说,那些处于没有善行的信,并照着这信生活的人;因此,那些没有活出这种信,而是活出仁之信的人就战胜了兽,因为他们在生活中与那信争战。他们因是得胜者,故在世上的生活结束之后也接受得胜的赏赐。由于“兽”还表示对分离之信的来自圣言的确认,因而表示对圣言的歪曲,所以“战胜了兽”也表示没有歪曲圣言。第13章所论述的龙的“两只兽”表示与生活良善分离的信,以及为确认这信而对圣言的歪曲(可参看AE 773, 815a节)。
仁之良善
由于在解释之前的两章,即第12和13章时,我们论述了与仁之良善分离的信,所以在解释这一章和接下来的一章时,我们必须论述仁之良善。如今在基督教界,由于唯信,即与仁之良善分离之信的宗教的盛行,大多数人不知道什么是仁之良善,或善行。事实上,如果只有信有助于得救,仁之良善毫无用处,那么人们就会认为,这些良善可以不用行。但有些人认为应该做善行,却不知道什么是善行。他们以为,善行只在于给予穷人,向穷乏的、寡妇和孤儿行善,因为圣言提到了这些事,似乎也吩咐了。有些人以为,如果为了永生必须做善行,那么他们就必须给穷人他们所拥有的一切,正如在初期教会所行的那样,也正如主吩咐富人要变卖他所有的一切,分给穷人,拿起十字架跟从祂(马太福音19:21)那样。不过,下文会解释在圣言中,善行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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