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9

49.我已论述了圣爱

49.我已论述了圣爱与圣智,并说明这二者构成神性本质,现着手论述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因为这三者从圣爱和圣智发出的方式,和太阳的能力和临在凭热和光存在于这个世界及其万物差不多。而且,耶和华神在当中的灵界太阳之热本质上是圣爱,它的光本质上是圣智。因此,很明显,正如无限、无垠和永恒是神性存在(Divine Being 或Esse)的属性,全能、全知、全在则是神性本质(Divine Essence)的属性。然而,神性本质的这三个属性至今不为人理解,因为人们不知道它们照着自己的方式,也就是秩序法则行进的过程。因此,有必要按如下顺序阐明它们:
(1)全能、全知和全在是出于圣爱的圣智的属性。
(2)人若不知道何为秩序,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世的那一刻就将秩序引入宇宙及其万物中,就很难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3)神的全能按照神序的法则在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细微的细节,并由此直觉、看见并知道违背秩序发生的事物。
(5)神自其秩序的初至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
(6)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
(7)人通过神性全能拥有反对恶与假的能力,通过神性全知拥有关于善与真的智慧,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以至于他照着神性秩序存活。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诠释启示录 #875

875.“因为祂审判

875.“因为祂审判的时刻到了”表示那些照神性真理生活之人与那些不照之生活之人的分离。这从“时刻”和“审判”的含义清楚可知:“时刻”是指状态,在此是指教会的最后状态(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审判”是指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因而是指那些照主的神性真理生活之人与那些不照之生活之人的分离;因为后者是恶人,而前者是善人。最后的审判是指这些人的分离,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这本小著中所说的清楚看出来。这是那些照神性真理生活之人与那些不照之生活之人的分离,这一点可从圣言中论述最后审判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马太福音25章,那里描述了绵羊与山羊的分离,“绵羊”是指那些行了善的人,“山羊”是指那些没有行善的人;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说到“各人必照各人的作为,也就是照各人的生活受审判”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马太福音16:27; 约翰福音5:29; 启示录14:13; 20:12, 13; 22:12; 以及别的地方,也可参看AE 785节)。经上之所以说“审判的时刻”,是因为“时刻”不仅表示时间,还表示状态,就像“日”、“周或一七”、“月”、“年”和一般的时间一样(可参看AE 571, 610, 664, 673, 747, 761节; 关于具体的“时刻”的含义,可参看AE 194, 488, 673节)。由于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灵义,圣言经常提到“时刻或时候”和“日”;因为当世人想到时刻或时候和日子,因而想到时间时,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就会想到状态。原因在于,天使对时间没有任何概念,因为他们没有像在世上那样的日、周、月和年,而是拥有状态的变化,他们通过这些变化来测定接连到来的事物;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62–169节),那里论述了天堂里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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