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我已论述了圣爱与圣智,并说明这二者构成神性本质,现着手论述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因为这三者从圣爱和圣智发出的方式,和太阳的能力和临在凭热和光存在于这个世界及其万物差不多。而且,耶和华神在当中的灵界太阳之热本质上是圣爱,它的光本质上是圣智。因此,很明显,正如无限、无垠和永恒是神性存在(Divine Being 或Esse)的属性,全能、全知、全在则是神性本质(Divine Essence)的属性。然而,神性本质的这三个属性至今不为人理解,因为人们不知道它们照着自己的方式,也就是秩序法则行进的过程。因此,有必要按如下顺序阐明它们:
(1)全能、全知和全在是出于圣爱的圣智的属性。
(2)人若不知道何为秩序,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世的那一刻就将秩序引入宇宙及其万物中,就很难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3)神的全能按照神序的法则在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细微的细节,并由此直觉、看见并知道违背秩序发生的事物。
(5)神自其秩序的初至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
(6)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
(7)人通过神性全能拥有反对恶与假的能力,通过神性全知拥有关于善与真的智慧,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以至于他照着神性秩序存活。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21.“归向神和祂父”表(他们)因此成为祂神性智慧和神性之爱的形像。“神和父”在灵义上非指两个人物,“神”是指智慧方面的神性,“父”指爱方面的神性。因为主里面有两样事物,即神性智慧与神性之爱,或说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在旧约,这二者是指“神”和“耶和华”,在此是指“神”和“父”。由于主教导祂与父为一,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0:30; 14:10, 11),所以神与父不是指两个人物,而唯独指主。再者,神性是一且不可分割,故“耶稣基督使我们归向神和祂父作王和祭司”表示为了他们在主面前如同其神性智慧和神性之爱的形像。因为在人和天使里面,神的形像就在于这二者。在圣言中,本为一的神性以各种名字命名,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主自己也是父,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奇妙、神、勇士、永恒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又:
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从亘古以来,你名称为我们的救赎主。(以赛亚书63:16)
约翰福音: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相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7-9,11)
可参看下文(96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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