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9.从现今所流行的信仰可推知,神是罪恶的起因,当初这个信仰是由那些在尼西亚城召开会议的人孵化出来的。在那次事件中,一个直到今天仍顽固存在的异端邪说被杜撰并确立下来,即:存在三个永恒的神性位格,其中每一个都单独为神。这蛋一经孵出,其追随者就别无选择,只能靠近单独为神的每个位格。他们编出一个将主神救主的功或义归给人的信条,防止任何人与主分享那功德,将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全都夺走,并就信仰而言,将全然无能归给人。由于他们唯独通过信来推论教会的一切属灵事物,所以他们断言,在涉及教会所教导有关得救的一切事上,人同样无能为力。基于这信以及人在属灵事物上无能为力的可怕异端邪说,由此接二连三地涌现出来,包括前一节所讨论的最要命的异端—预定论。所有这些信仰都在暗示:神是罪恶的起因,或神既造了善也造了恶。但是,我的朋友啊,不要信靠任何会议,只信靠主的圣言,圣言胜过会议。罗马天主教会议还有什么东西不能炮制?这可怕的毒蛇-预定论,不就出自多特会议吗?
有人可能认为,赋予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是罪恶的间接起因;因此,如果不赐下这自由意志,或许他就不会犯罪。但是,我的朋友,在此打住,想一想人能否被造为一个在属灵事物上没有自由意志的人。若丧失自由意志,他就不再是一个人,只是个雕像而已。什么是自由意志?不就是看上去貌似凭自己意愿、行动、思考和说话的能力吗?为了使人可以作为一个人活着,这能力被赐给他,故有两棵树被放在伊甸园中,即生命树和善恶知识树。这意味着人能凭所赐的自由吃生命树的果子,或善恶知识树的果子。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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