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VII.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神将成为邪恶的原因,因而不会有归算
489.从现在盛行,由那些参加尼西亚议会的人首先孵化出来的信仰可以推知,神是邪恶的原因。这次议会设计并起草了仍然存在的异端,即:三个神性位格自永恒就存在,其中每一位都独为神。这个教义被呈现给世人,就像毒蛇从蛋中孵出来一样后,它的信徒必然靠近单独为神的每个位格。他们编纂了一个信条,将主神救主的功德或公义归算给人;为了防止任何人与主分享那功德,他们剥夺了人在属灵事物上的一切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在信仰问题上建立了人完全无能的理论。此外,由于他们从唯信中推断出与教会有关的一切属灵事物,所以他们断言,在教会关于救赎的一切教导里面也有一种类似的无能。因此,基于这种信仰和人在属灵事物上的无能的可怕异端一个接一个地涌现出来,尤其前面(TCR 485-488节)所论述的最有害的异端,即预定论。所有这些异端都暗示了神是邪恶的原因,或祂创造了良善与邪恶。但我的朋友,不要信靠任何议会,而是要信靠主的圣言,圣言高于一切议会。罗马天主教议会还有什么东西没有孵化出来?预定论这条可怕的毒蛇不就出自多特议会吗?有人可能会认为,赋予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是邪恶的间接原因;因此,如果这种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不赐予他,他可能不会犯罪。但我的朋友,在此打住想一想,是否有人可以在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情况下被创造出来,却仍是一个人。他若被剥夺这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就不再是一个人,只是一个雕像。什么是自由意志?不就是表面上看貌似凭自己意愿、行动、思考和说话的能力吗?由于这种能力被赐予人,好叫他可以像人一样生活,所以两棵树被放在伊甸园中,即生命树和善恶知识树;这表示人因赐予他的自由而可以吃生命树的果子,或善恶知识树的果子。
1112.“她的不义,神已经想起来了”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把他们与主分离了。这从“想起来”和“不义”的含义清楚可知:“想起来”当论及神时,是指把主与他们自己分离(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不义”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公义”(the just)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因此“不义”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公义”(the just)之所以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是因为文明的公义只是属于法律的文明真理,文明的公平(civil equity)是也属于法律的良善。事实上,正如法律意愿公义,它也意愿公平;因为正如一切真理都必须来自良善,一切公义都必须来自公平;正如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一切公义都属于公平,反之亦然。这两者无法分离,因为如果它们分离,公平不再是公平,所谓的公义不是公义。同样,良善和真理无法分离,因为如果它们分离,良善不是良善,真理也不是真理。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清楚知道,“不义”在此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
“她的不义,神已经想起来了”之所表示邪恶之虚假把他们与主分离了,是因为之前的话,即“她的罪已滔天”,表示他们的邪恶关闭了天堂;当天堂向人关闭时,主就被分离了;后面这话的含义从前面那话的含义可推知。然而,必须明白的是,主没有将自己与他们分离,而是他们将自己与主分离;因为主从脸上,而不是从后脑勺注视每个人。正因如此,天堂天使不断拥有主在他们面前,无论他们转向哪个方向,情况都是这样;但恶灵则将脸转离主,将后脑勺转向祂,从而把自己与祂分离。正是来自他们邪恶的虚假造成了这种结果。天堂天使以这种方式转向主,地狱灵则背离主(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145, 151, 251, 272, 548, 552, 561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前面说明,独自的一个神性是不可能的,而是必须有一个三位一体,这三位一体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位神。现在的问题是,在主在世上取得人身,并把它变成神性之前,神拥有什么样的三位一体。那时神同样是一个人,拥有神性、神性人身和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也就是拥有神性存在,神性显现和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因为如前所述,没有一个三位一体的神是不可能的。但那时,神性人身不是直到终端的神性。终端就是那被称为“肉和骨”的;当主在世时,祂甚至将这些终端也变成神性;这是必要的,这就是神现在所拥有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可通过以下对比来说明。每位天使都是一个人,有一个灵魂,一个身体和一个发出;然而,这不会使他成为一个完整的人,因为他不像世人那样有肉有骨。
主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甚至直到它被称为“肉和骨”的终端,主亲自向门徒证明了这一点(当门徒看见祂时,他们以为他们看见了一个灵),祂说:
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因为灵无肉无骨,像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
由此可推知,现在神比天使更是人。我们已经在天使和世人之间作了对比;然而,必须明白的是,神在自己有生命,而天使在自己没有生命,因为他是生命的接受者。主在神性和神性人身方面都在自己有生命,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此处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为祂在别处说:“父在祂里面,父与祂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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