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89

489.从现今所流行

489.从现今所流行的信仰可推知,神是罪恶的起因,当初这个信仰是由那些在尼西亚城召开会议的人孵化出来的。在那次事件中,一个直到今天仍顽固存在的异端邪说被杜撰并确立下来,即:存在三个永恒的神性位格,其中每一个都单独为神。这蛋一经孵出,其追随者就别无选择,只能靠近单独为神的每个位格。他们编出一个将主神救主的功或义归给人的信条,防止任何人与主分享那功德,将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全都夺走,并就信仰而言,将全然无能归给人。由于他们唯独通过信来推论教会的一切属灵事物,所以他们断言,在涉及教会所教导有关得救的一切事上,人同样无能为力。基于这信以及人在属灵事物上无能为力的可怕异端邪说,由此接二连三地涌现出来,包括前一节所讨论的最要命的异端—预定论。所有这些信仰都在暗示:神是罪恶的起因,或神既造了善也造了恶。但是,我的朋友啊,不要信靠任何会议,只信靠主的圣言,圣言胜过会议。罗马天主教会议还有什么东西不能炮制?这可怕的毒蛇-预定论,不就出自多特会议吗?
有人可能认为,赋予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是罪恶的间接起因;因此,如果不赐下这自由意志,或许他就不会犯罪。但是,我的朋友,在此打住,想一想人能否被造为一个在属灵事物上没有自由意志的人。若丧失自由意志,他就不再是一个人,只是个雕像而已。什么是自由意志?不就是看上去貌似凭自己意愿、行动、思考和说话的能力吗?为了使人可以作为一个人活着,这能力被赐给他,故有两棵树被放在伊甸园中,即生命树和善恶知识树。这意味着人能凭所赐的自由吃生命树的果子,或善恶知识树的果子。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就属天之义而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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