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89

VII.没有在属灵事

VII.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神将成为邪恶的原因,因而不会有归算

489.从现在盛行,由那些参加尼西亚议会的人首先孵化出来的信仰可以推知,神是邪恶的原因。这次议会设计并起草了仍然存在的异端,即:三个神性位格自永恒就存在,其中每一位都独为神。这个教义被呈现给世人,就像毒蛇从蛋中孵出来一样后,它的信徒必然靠近单独为神的每个位格。他们编纂了一个信条,将主神救主的功德或公义归算给人;为了防止任何人与主分享那功德,他们剥夺了人在属灵事物上的一切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在信仰问题上建立了人完全无能的理论。此外,由于他们从唯信中推断出与教会有关的一切属灵事物,所以他们断言,在教会关于救赎的一切教导里面也有一种类似的无能。因此,基于这种信仰和人在属灵事物上的无能的可怕异端一个接一个地涌现出来,尤其前面(TCR 485-488节)所论述的最有害的异端,即预定论。所有这些异端都暗示了神是邪恶的原因,或祂创造了良善与邪恶。但我的朋友,不要信靠任何议会,而是要信靠主的圣言,圣言高于一切议会。罗马天主教议会还有什么东西没有孵化出来?预定论这条可怕的毒蛇不就出自多特议会吗?有人可能会认为,赋予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是邪恶的间接原因;因此,如果这种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不赐予他,他可能不会犯罪。但我的朋友,在此打住想一想,是否有人可以在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情况下被创造出来,却仍是一个人。他若被剥夺这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就不再是一个人,只是一个雕像。什么是自由意志?不就是表面上看貌似凭自己意愿、行动、思考和说话的能力吗?由于这种能力被赐予人,好叫他可以像人一样生活,所以两棵树被放在伊甸园中,即生命树和善恶知识树;这表示人因赐予他的自由而可以吃生命树的果子,或善恶知识树的果子。


真实的基督教 #25

25.对此,我补充以

25.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有一次,从睡梦中醒来后,我陷入对神的深刻沉思;我举目观看,看到上空有一道极其明亮的光,呈椭圆形。当我定睛注视这道光时,它从中心退到周边,形成一个圆;然后,看哪,天堂在我面前敞开了。我看到壮丽的景象,天使们在开口的南边站成一圈,彼此交谈。我很想听听他们在说什么,于是首先被允许听到他们说话的声音,那声音充满天堂之爱,然后我又听到他们所说的话,这话充满来自那爱的智慧。他们一起谈论了一位神、与祂的结合,以及随之而来的救赎。他们所说的话不可言喻,绝大多数无法用任何属世语言来表达。但由于我曾多次与在天堂本身里的天使们在一起,并且在这些时候,也处于类似他们的状态和类似的语言,所以现在我能理解它们,也能从他们的谈话中摘选一些可以用属世语言的词语来理性表达的细节或要点。

他们说,神性存在是一,是同一的,是自我或自身,是不可分割的。他们用属灵观念来说明了这一点,说,神性存在不能将自己分成数位,其中每一位都拥有神性存在,却仍是一,是同一的,是自我或自身,是不可分割的;因为每一位都从祂自己的存在那里出于祂自己,并凭祂自己单独思考;即便神性存在能如此分开,并且他们的思维一致从彼此发出,并受彼此影响,仍会有几位一致的神,而不是有一位神。因为一致性,是指几个人的一致,同时也是每个人出于自己并通过自己的一致,这种一致性并不符合神的一体性,而是符合多神。天使们不说“诸神”,因为他们不能;事实上,他们的思维所源于的天堂之光,和传递他们话语的大气或灵气都会竭力阻止他们。他们还说,当他们想说出“诸神”这个词,意思是每一位都独为一个位格时,说出它的努力立刻变成“一位神”,甚至变成“独一神”。对此,他们补充说,神性存在是神性存在本身,而不是来自它自身,因为“来自它自身”这个短语就预设了来自另一个在先的存在的存在本身;这就预设了来自神的一位神,这是不可能的。来自神的东西不是被称为神,而是被称为神性;因为来自神的一位神是什么呢?因此,自永恒从神所生的一位神又是什么呢?从神那里通过自永恒所生的一位神发出的一位神,不就是其中没有来自天堂的任何光的话语吗?

他们进一步说,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同一的,不是简单的同一,而是无限的同一,也就是说,从永恒到永恒都是同一的。祂处处都是同一的,对每个人来说并在每个人里面都是同一的;而一切变化和改变都在于接受者,是由接受者的状态造成的。至于神性存在,即神本身,是自我或自身,他们是这样来说明的:神是自我或自身,因为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也就是说,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除非这些是神里面的自我或自身,或说神里面的这些是爱与智慧本身,良善与真理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否则它们在天堂里和世界上什么都不是,因为它们里面没有与自我或自身有关的任何东西。每种品质的存在都取决于这一事实:有一个自我或自身,它源于这个自我或自身,并与之有关,以便拥有这种品质。这个自我或自身,即神性存在,不在任何地方,而是与那些照着对它的接受而在地方上的人同在并在他们里面。因为地方,或从一个地方行进到另一个地方,不能论及爱和智慧,也不能论及良善和真理,因而不能论及由此而来的生命,它们是神里面的自我或自身,事实上,就是神自己。因此,神是全在,或说通过这种方式而有全在。因此,主说,祂在他们中间,并且祂在他们里面,他们在祂里面。

但由于神无法如祂在自己里面的样子被任何人接受,所以祂显现为祂在其本质上的样子,也就是说,显现为天使天堂之上的一轮太阳,从这太阳发出的光是智慧方面的祂自己,发出的热是爱方面的祂自己。这太阳不是神自己,而是最近地从祂发出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祂周围的一切在众天使看来就像太阳。在这太阳里面的祂自己是一个人。无论在祂所来自的神性,或一切事物的神性源头方面,还是在神性人身方面,祂都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因为自我或自身,即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就是祂那来自父的灵魂,因而是神性生命,或生命本身。人的情况不是这样。人里面的灵魂不是生命,而是生命的接受者。主也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又说: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自己的生命”是指神。对此,他们补充说,那些处于属灵之光的人能从这些话中感知到,神性存在不能存在于几位里面,因为它是一,是同一的,是自我或自身,是不可分割的;如果有人说多神是可能的,那么必然会导致明显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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