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89

VII.没有在属灵事

VII.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神将成为邪恶的原因,因而不会有归算

489.从现在盛行,由那些参加尼西亚议会的人首先孵化出来的信仰可以推知,神是邪恶的原因。这次议会设计并起草了仍然存在的异端,即:三个神性位格自永恒就存在,其中每一位都独为神。这个教义被呈现给世人,就像毒蛇从蛋中孵出来一样后,它的信徒必然靠近单独为神的每个位格。他们编纂了一个信条,将主神救主的功德或公义归算给人;为了防止任何人与主分享那功德,他们剥夺了人在属灵事物上的一切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在信仰问题上建立了人完全无能的理论。此外,由于他们从唯信中推断出与教会有关的一切属灵事物,所以他们断言,在教会关于救赎的一切教导里面也有一种类似的无能。因此,基于这种信仰和人在属灵事物上的无能的可怕异端一个接一个地涌现出来,尤其前面(TCR 485-488节)所论述的最有害的异端,即预定论。所有这些异端都暗示了神是邪恶的原因,或祂创造了良善与邪恶。但我的朋友,不要信靠任何议会,而是要信靠主的圣言,圣言高于一切议会。罗马天主教议会还有什么东西没有孵化出来?预定论这条可怕的毒蛇不就出自多特议会吗?有人可能会认为,赋予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是邪恶的间接原因;因此,如果这种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不赐予他,他可能不会犯罪。但我的朋友,在此打住想一想,是否有人可以在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情况下被创造出来,却仍是一个人。他若被剥夺这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就不再是一个人,只是一个雕像。什么是自由意志?不就是表面上看貌似凭自己意愿、行动、思考和说话的能力吗?由于这种能力被赐予人,好叫他可以像人一样生活,所以两棵树被放在伊甸园中,即生命树和善恶知识树;这表示人因赐予他的自由而可以吃生命树的果子,或善恶知识树的果子。


真实的基督教 #2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如下:永恒之主,即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

这一点被称为普遍形式的信仰,因为这一点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它的一切细节中。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来移除它,通过这种方式征服它,使它恢复秩序,并服从祂自己。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合一,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这一切只有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甚至最后的试探,即十字架受难才能实现,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这些就是与主有关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就人而言,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他要信主,因为通过信主才有与祂的结合,由此而有救赎。信主就是对祂施行拯救有信心,或说深信祂是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有这种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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