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7.我原以为,如此毫无意义的疯狂教义永远不可能得到任何基督徒的认可、批准,更不用说通过口口相传和公开发布在世界上传播了;然而,在荷兰的多特议会上,许多神职人员的代表就这样做了;后来,这个教义被精心起草并广泛传播。因此,为了让我对此事毫无疑问,一些曾协助制定该议会法令的人被召集来见我。当我看到他们站在我身边时,就说:“凡具有健全理性的人,谁能得出预定论是真正的教义这种结论来?难道这种教义不会引发关于神的残忍观念和关于宗教的可耻观念吗?当有人通过确认而将预定论刻在自己心里时,他岂不认为教会的一切和圣言都是毫无意义的吗?他岂不认为注定让无数人下地狱的神是暴君吗?”
听完这些话,他们用撒但的眼神看着我,说:“我们就是被选中参加多特议会的人,或说是多特议会的代表;在此期间,尤其是之后,我们在关于神、圣言和宗教的许多观念上确认了我们的信仰,只是我们不敢公开;但当我们谈论并教导这些主题或议会决定时,我们扭曲并编织出一张由各种颜色的线构成的网,在上面覆盖从孔雀翅膀上借来的羽毛。”他们还想做这种事,但天使们凭主赐给他们的力量关闭了他们心智的外在,并打开内在,他们被迫出于这些内在说话。然后,他们说:“我们的信仰是由一个接一个,或按照逻辑顺序相互支持的结论形成的,过去是,现在仍是:
(1)没有诸如耶和华神的圣言这样的东西,只有先知口中的一些空洞的宣言或浮夸的灵感。这是我们的观点,因为圣言预定所有人都上天堂,并教导说,如果一个人不走在通往那里的路上,那么过错只在于他。
(2)宗教是存在的,因为它是有必要的;但它只是像一阵大风,给粗俗的人或普通人带来香味。因此,宗教应由大大小小的牧师,也从圣言来教导,因为圣言已经被普遍接受。这是我们的观点,因为哪里有预定论,哪里的宗教就是无效的。
(3)公义的民法是宗教;但预定并不取决于按照这些法律生活,而是取决于神的纯粹美意,就像一个有绝对权力的国王只需看一眼一样。
(4)除了有一位神外,教会所教导的一切都应被视为虚空,弃如垃圾。
(5)被大量谈论、如此重视的属灵事物无非是太阳之下的以太物质;它们若深深渗透到人里面,就会使他眩晕和昏迷,并使他成为神眼中可憎的怪物。”
(6)然后,我问他们是否相信他们从中推断出预定论的信仰是属灵的;他们回答说:“预定是照着这种信仰而发生的;但当信仰被赐下时,人就像木头一样。虽然后来他的确由此复活了,但不是属灵地复活了,或说他如此所获得的生命不是属灵的。”
说出这些可怕的观点后,他们想离开;但我对他们说:“再等一会儿,我给你们读以赛亚书中的话。”于是,我读了以下经文:
非利士人啊,不要因击打你的杖折断了,你们就都喜乐;因为从蛇的根必生出毒蛇,它的果子是火焰的飞蛇。(以赛亚书14:29)
我根据灵义解释了这段经文,说明:“非利士人”是指与仁爱分离的教会;从蛇根生出的“毒蛇”是指它的三神和适用于单独的每一位神的归算信仰的教义;“它的果子”,即火焰的飞蛇,是指没有良善和邪恶的归算,只有即刻的怜悯,无论一个人生活得好还是坏。
听到这个解释,他们说:“也许是这样;但请从你称之为圣言的那书卷中给我们读一些关于预定论的内容吧。”我打开书卷,在以赛亚书中发现了这段恰当的经文:
他们孵毒蛇蛋,结蜘蛛网;吃他们蛋的人必死;有人踏破这蛋,就有毒蛇孵出。(以赛亚书59:5)
当听到这些话时,他们无法忍受解释;那些被召集来见我的人当中,有几个人(五个人)冲进一个洞穴,洞穴周围似乎被昏暗的火热光芒照亮了,这标志着他们既没有信仰,也没有仁爱。因此,很明显,多特议会关于预定论的法令不仅是疯狂的异端,还是残忍的异端。因此,应当从头脑中如此根除它,以至于连它的一丝痕迹都不留。
904.启14:14.“我又观看”表示关于善人与恶人分离的预言。这从“观看”的含义清楚可知,“观看”涉及后来所看到的事物,这些就是后来被描述,或接下来的事物。由于这些在灵义上涉及善人与恶人的第一次或总体分离,所以此处“我观看”表示关于这次分离的预言。要知道,本章接下来的经文预言了总体上的分离,接下来的几章则预言了具体或细节的分离,由“七位天使拿着盛神烈怒的七瓶”来描述。根据神序,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就应如此来描述;这神序是,总体之物应先于具体和最具体或细节事物被描述。根据神序,总体之物在先,是为了细节可以植入它们,并被适当安排,变得同质化,并照着密切关系而联结在一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所说的,即:总体事物在先,具体事物植入总体事物,最具体的事物或细节植入具体事物(AC 920, 4325, 4329, 4345, 5208, 6089节)。对正在重生的人来说,总体事物在先,具体事物和最具体的事物或细节按顺序随之而来(AC 3057, 4345, 4383, 6089节)。然后,在他里面,一切事物都服从总体,由此建立联系(AC 5339节)。总体可能充满无数事物(AC 7131节)。人总体上是怎样,在每个细节上就怎样(AC 917, 1040, 1316节)。总体上掌权之物在一切和每个事物中(AC 6159, 7648, 8067, 8853–8857, 8865节)。引证这一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为何此处首先阐述总体和普遍事物,然后阐述具体和细节,或说具体和最具体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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