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87

487.我原曾想,如

487.我原曾想,如此愚蠢的信条决不会得到任何基督徒的认可,更别说公开发声传播。可就在荷兰举行的多特会议上,居然有那么多的神职人员代表巧妙地写出并发表这个信条。因此,为解除我的疑惑,一些曾参与制定多特会议法令的人被送到我这里。我看到他们站在我旁边,便说:“但凡有点理性,谁会得出预定论是真教义这样的结论来呢?由此所流出的,除了关于神的残忍观念和关于宗教信仰的可耻观念外,还能有什么?当有人因确认将预定论刻在自己心里时,他怎能不认为属于教会的一切,以及圣言毫无意义?他又怎能不将这位预定众生下地狱的神视为暴君?”
听完这些话,他们以撒旦的表情看着我说:“我们就在被选出来组织多特会议的代表之列,那时,并且从那以后,我们确认了很多关于神、圣言和宗教信仰的观念,只是我们没敢公之于众。但当谈论和教导宗教信仰时,我们就编织出五颜六色的丝网,在上面点缀孔雀的羽毛。”这次他们还想这样做,但天使凭主所赐的力量关闭了他们心智的外在,并打开内在,他们被迫通过内在发言。然后,他们说:“我们通过一系列论证、一环扣一环所形成的信仰,过去是,现在仍是如下内容:
⑴并没有耶和华神的圣言这回事,只有从先知口中发出的空话。我们这么认为,是因为圣言预定所有人进天堂,并教导说,人唯有不行在通往天堂的路上才会犯下过错。
⑵宗教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是有必要的;但它就像夹带香味迷惑百姓的大风。因此,宗教必须由大大小小的牧师通过圣言来教导,因为圣言已被人们接纳。我们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哪里有预定论,哪里的宗教信仰就什么也不是。
⑶公义的民法就是宗教;但预定并不取决于按照这些法律的生活,而纯粹在于神的美意,就好比拥有绝对权力的国王,完全要看他的脸色。
⑷除了存在一位神外,教会所教导的一切都要当作空话被驳回,当作垃圾被弃绝。
⑸被大谈特谈的属灵事物,无非是太阳底下漂浮的蒸汽;它们若深深渗透到人里面,就会使他眩晕、恍惚,在神眼中成为可憎的怪物。”
⑹当被问及他们是否认为信(他们由此演绎出预定论)是属灵的时,他们说,信取决于预定,但当信被赐下时,人就像木头一样。诚然,他们由此被复活,但那不是属灵的复活。
说完这些骇人的话,他们想要离开;但我对他们说:“稍等片刻,我从以赛亚书给你们读些东西。”于是我读了如下经文:
你们所有非利士人啊,不要因为击打你的杖折断就喜乐。因为从蛇的根必生出毒蛇来,它的果子就是一条火焰的飞蛇。(以赛亚书14:29)
我解释了这段经文的灵义,说明:“非利士人”表示与仁分离的教会;从蛇根生出的“毒蛇”表示该教会关于三神,以及被赐给每个人的归算之信的教导;“它的果子”,也就是火焰的飞蛇,表示没有善与恶的归算,只有直接怜悯的归算,不管人的生活是善是恶。
听到这一切,他们说:“或许是吧;不过,请从那本你称为圣言的经卷上找找关于预定论的内容吧。”我打开书卷,在同一先知书中找到了符合他们要求的经文:
他们孵毒蛇蛋,结蜘蛛网;人吃这蛋必死。这蛋被踏,必出腹蛇。(以赛亚书59:5)
听到这里,他们连听我解释的耐心都没有了;被送到我这里的人当中有几个(五个)匆忙进入一个洞穴,洞穴周围看似有暗火发光,这标志着他们既无信也无仁。因此,很明显,多特会议关于预定论的法令不仅是疯狂的异端邪说,还是残忍的异端邪说。所以,务必从脑中根除,不留一丝痕迹。

诠释启示录 #394

394.“说,神圣真

394.“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表示在对那些迫害和侵扰承认主并处于仁爱生活者之人的审判和移除方面,为公义的主叹息。这从“喊着说,主啊,要等到几时呢”、“神圣真实的”、“审判,为我们的血伸冤”和“住在地上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喊着说,主啊,要等到几时呢”是指向主倾诉悲伤的叹息,因为这些是那些为公义呻吟、叹息和祈求的人所说的话。“神圣真实的”是指公义的那一位,因为公义当论及主时,表示祂不容忍这些事,这是因为祂是神圣而真实的。“审判,为我们的血伸冤”是指对那些迫害和侵扰公开承认主,并处于仁爱生活者之人的审判和移除。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因为“血”表示向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因而向主所施的一切暴行;因而表示向那些处于仁与信之生活的人所施的暴行。向这些人施暴就是向主自己施暴,正如主自己在马太福音中所说的:

你们做在我这最小弟兄中的一个身上,就是对我做的。(马太福音25:40, 45)

“血”在这层意义上表示这一点(可参看AE 329f,g节)。“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在后来过去的“先前的天”的人,因为在灵界,这些人住在地上,也住在大山、小山和岩石上,而那些承认主,并处于仁爱生活的人住在地之下或天堂之下,在那里被隐藏和保存(参看AE 391a, 392a节)。

由此可以看出这些话在其真正意义上的含义;但没有人能知道所表示的是这些事,除非揭示给他。否则,谁能知道“被杀之人的灵魂”是指谁、“为住在地上的人的血伸冤”又是什么意思?人若不凭启示知道这些人是指谁,就会以为所指的,仅仅是殉道者;而事实上,这些人不是殉道者,而是所有被那些在过去的先前的天之人迫害和侵扰的人;因为后者是这种人:他们将所有公开承认主,并处于仁爱生活的人从自己那里推出去,他们内心是邪恶的(如前所述,AE 391a, 392a节)。对此,我补充以下内容:在灵界,所有内心邪恶的人,无论他们在世上于外在过着多么道德的生活,根本不能容忍任何敬拜主,并过着仁爱生活的人;一看见这些人,他们就侵扰他们,要么伤害他们,要么可耻地对待他们。我经常对此感到诧异,所有不了解这种情况的人都必定感到诧异,因为这些人在世时容忍关于主、关于仁爱的讲道,他们自己也从教义上谈论这些事;然而,当他们成为灵人时,却不能容忍它们。原因在于,这种憎恶是他们所处的邪恶所固有的;因为他们的邪恶里面有敌意,事实上有对主,以及那些被主引导之人,就是过着仁爱生活之人的仇恨;但这种敌意和仇恨隐藏在他们的灵里;因此,当成为灵人时,他们就在它们里面;那时,邪恶所固有的厌恶或敌对就出来了。

以那些对统治的爱占主导地位的人为例。他们的快乐就是统治其他人,若有可能,则统治所有人;这种快乐在他们死后仍留在他们里面,它也无法除去,因为一切快乐都属于爱,主导爱构成每个人的生命;这生命存到永远。当这些人成为灵人时,他们出于其爱之快乐不断寻求对其他人的统治权,如在世上所行的那样;当不能获得它时,他们就向主发怒;他们因不能伤害主自己,所以就向那些公开承认祂的人发怒;他们的爱之快乐与天堂之爱的快乐对立;后一种快乐是愿主进行统治,而前一种快乐是让他们自己进行统治;这就是为何对主,对所有被祂引导的人,就是那些处于仁爱生活之人的仇恨被植入这种快乐。由此可见,为何那些公开承认主,并过着仁爱生活的人被主从这些灵人的暴行中解救出来,并被隐藏在低地,在那里被主保存到审判。但审判之后,那些住在地上,住在大山、小山和岩石上,如前所述,内心邪恶的人被逐出;那些被藏在地之下,或天堂之下的人则被提升,并在前者被逐出的地方分到产业。由此可以更充分地理解在接下来这节经文中,对他们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即:“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他们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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