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7.我原曾想,如此愚蠢的信条决不会得到任何基督徒的认可,更别说公开发声传播。可就在荷兰举行的多特会议上,居然有那么多的神职人员代表巧妙地写出并发表这个信条。因此,为解除我的疑惑,一些曾参与制定多特会议法令的人被送到我这里。我看到他们站在我旁边,便说:“但凡有点理性,谁会得出预定论是真教义这样的结论来呢?由此所流出的,除了关于神的残忍观念和关于宗教信仰的可耻观念外,还能有什么?当有人因确认将预定论刻在自己心里时,他怎能不认为属于教会的一切,以及圣言毫无意义?他又怎能不将这位预定众生下地狱的神视为暴君?”
听完这些话,他们以撒旦的表情看着我说:“我们就在被选出来组织多特会议的代表之列,那时,并且从那以后,我们确认了很多关于神、圣言和宗教信仰的观念,只是我们没敢公之于众。但当谈论和教导宗教信仰时,我们就编织出五颜六色的丝网,在上面点缀孔雀的羽毛。”这次他们还想这样做,但天使凭主所赐的力量关闭了他们心智的外在,并打开内在,他们被迫通过内在发言。然后,他们说:“我们通过一系列论证、一环扣一环所形成的信仰,过去是,现在仍是如下内容:
⑴并没有耶和华神的圣言这回事,只有从先知口中发出的空话。我们这么认为,是因为圣言预定所有人进天堂,并教导说,人唯有不行在通往天堂的路上才会犯下过错。
⑵宗教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是有必要的;但它就像夹带香味迷惑百姓的大风。因此,宗教必须由大大小小的牧师通过圣言来教导,因为圣言已被人们接纳。我们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哪里有预定论,哪里的宗教信仰就什么也不是。
⑶公义的民法就是宗教;但预定并不取决于按照这些法律的生活,而纯粹在于神的美意,就好比拥有绝对权力的国王,完全要看他的脸色。
⑷除了存在一位神外,教会所教导的一切都要当作空话被驳回,当作垃圾被弃绝。
⑸被大谈特谈的属灵事物,无非是太阳底下漂浮的蒸汽;它们若深深渗透到人里面,就会使他眩晕、恍惚,在神眼中成为可憎的怪物。”
⑹当被问及他们是否认为信(他们由此演绎出预定论)是属灵的时,他们说,信取决于预定,但当信被赐下时,人就像木头一样。诚然,他们由此被复活,但那不是属灵的复活。
说完这些骇人的话,他们想要离开;但我对他们说:“稍等片刻,我从以赛亚书给你们读些东西。”于是我读了如下经文:
你们所有非利士人啊,不要因为击打你的杖折断就喜乐。因为从蛇的根必生出毒蛇来,它的果子就是一条火焰的飞蛇。(以赛亚书14:29)
我解释了这段经文的灵义,说明:“非利士人”表示与仁分离的教会;从蛇根生出的“毒蛇”表示该教会关于三神,以及被赐给每个人的归算之信的教导;“它的果子”,也就是火焰的飞蛇,表示没有善与恶的归算,只有直接怜悯的归算,不管人的生活是善是恶。
听到这一切,他们说:“或许是吧;不过,请从那本你称为圣言的经卷上找找关于预定论的内容吧。”我打开书卷,在同一先知书中找到了符合他们要求的经文:
他们孵毒蛇蛋,结蜘蛛网;人吃这蛋必死。这蛋被踏,必出腹蛇。(以赛亚书59:5)
听到这里,他们连听我解释的耐心都没有了;被送到我这里的人当中有几个(五个)匆忙进入一个洞穴,洞穴周围看似有暗火发光,这标志着他们既无信也无仁。因此,很明显,多特会议关于预定论的法令不仅是疯狂的异端邪说,还是残忍的异端邪说。所以,务必从脑中根除,不留一丝痕迹。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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