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87

487.我原曾想,如

487.我原曾想,如此愚蠢的信条决不会得到任何基督徒的认可,更别说公开发声传播。可就在荷兰举行的多特会议上,居然有那么多的神职人员代表巧妙地写出并发表这个信条。因此,为解除我的疑惑,一些曾参与制定多特会议法令的人被送到我这里。我看到他们站在我旁边,便说:“但凡有点理性,谁会得出预定论是真教义这样的结论来呢?由此所流出的,除了关于神的残忍观念和关于宗教信仰的可耻观念外,还能有什么?当有人因确认将预定论刻在自己心里时,他怎能不认为属于教会的一切,以及圣言毫无意义?他又怎能不将这位预定众生下地狱的神视为暴君?”
听完这些话,他们以撒旦的表情看着我说:“我们就在被选出来组织多特会议的代表之列,那时,并且从那以后,我们确认了很多关于神、圣言和宗教信仰的观念,只是我们没敢公之于众。但当谈论和教导宗教信仰时,我们就编织出五颜六色的丝网,在上面点缀孔雀的羽毛。”这次他们还想这样做,但天使凭主所赐的力量关闭了他们心智的外在,并打开内在,他们被迫通过内在发言。然后,他们说:“我们通过一系列论证、一环扣一环所形成的信仰,过去是,现在仍是如下内容:
⑴并没有耶和华神的圣言这回事,只有从先知口中发出的空话。我们这么认为,是因为圣言预定所有人进天堂,并教导说,人唯有不行在通往天堂的路上才会犯下过错。
⑵宗教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是有必要的;但它就像夹带香味迷惑百姓的大风。因此,宗教必须由大大小小的牧师通过圣言来教导,因为圣言已被人们接纳。我们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哪里有预定论,哪里的宗教信仰就什么也不是。
⑶公义的民法就是宗教;但预定并不取决于按照这些法律的生活,而纯粹在于神的美意,就好比拥有绝对权力的国王,完全要看他的脸色。
⑷除了存在一位神外,教会所教导的一切都要当作空话被驳回,当作垃圾被弃绝。
⑸被大谈特谈的属灵事物,无非是太阳底下漂浮的蒸汽;它们若深深渗透到人里面,就会使他眩晕、恍惚,在神眼中成为可憎的怪物。”
⑹当被问及他们是否认为信(他们由此演绎出预定论)是属灵的时,他们说,信取决于预定,但当信被赐下时,人就像木头一样。诚然,他们由此被复活,但那不是属灵的复活。
说完这些骇人的话,他们想要离开;但我对他们说:“稍等片刻,我从以赛亚书给你们读些东西。”于是我读了如下经文:
你们所有非利士人啊,不要因为击打你的杖折断就喜乐。因为从蛇的根必生出毒蛇来,它的果子就是一条火焰的飞蛇。(以赛亚书14:29)
我解释了这段经文的灵义,说明:“非利士人”表示与仁分离的教会;从蛇根生出的“毒蛇”表示该教会关于三神,以及被赐给每个人的归算之信的教导;“它的果子”,也就是火焰的飞蛇,表示没有善与恶的归算,只有直接怜悯的归算,不管人的生活是善是恶。
听到这一切,他们说:“或许是吧;不过,请从那本你称为圣言的经卷上找找关于预定论的内容吧。”我打开书卷,在同一先知书中找到了符合他们要求的经文:
他们孵毒蛇蛋,结蜘蛛网;人吃这蛋必死。这蛋被踏,必出腹蛇。(以赛亚书59:5)
听到这里,他们连听我解释的耐心都没有了;被送到我这里的人当中有几个(五个)匆忙进入一个洞穴,洞穴周围看似有暗火发光,这标志着他们既无信也无仁。因此,很明显,多特会议关于预定论的法令不仅是疯狂的异端邪说,还是残忍的异端邪说。所以,务必从脑中根除,不留一丝痕迹。

诠释启示录 #1069

1069.启17:1

1069.启17:12.“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表示在能力方面的圣言真理,或圣言真理的能力。这从“角”和“十王”的含义清楚可知:“角”是指真理的能力(对此,参看AE 316, 567, 776, 1041节);之所以有“十角”,是因为“十”表示许多人和许多事物,同样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可参看AE 675节);因此,“十角”当论及圣言的真理时,表示一切能力。“十王”是指圣言的真理,因而是指教会的真理,对此,我们前面经常提到。在这三节经文,以及第16和17节经文中,我们解释了“兽的十角”的含义,即:它们是那些被巴比伦民族亵渎了的神性真理,这些神性真理主要是:主拥有掌管天地的权柄,唯独圣言是神圣的,是神性;因为这两个真理构成主在地上的教会本身;教会凭敬拜主和阅读圣言而为一个教会。因为主改造人,而圣言教导人必须如何生活,才能被主改造;因此,如果这两个真理不被承认和接受,教会本身就会灭亡,因为教会就建立在这两个真理上。正因如此,按照主的圣治,一些教会与巴比伦教会分离;这些教会承认主掌管天地的神性权柄等同于父神的权柄,也将神性的神圣性唯独归于圣言。主规定这一切,是为了避免欧洲的基督教会彻底倾覆。这就是“十角,就是十王”的含义,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

(关于圣言续)

既然圣言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存在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那么可推知,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主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祂的神性存在,也就是神性之爱发出,因为当主在世时,神性之爱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由于神性真理从神性之爱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如前所述,所以主在世上的人身是从在祂里面的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真理。被称为“耶和华”和“父”,系神性之爱的神性本身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在马太福音中,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他们还没有同房,马利亚就被发现从圣灵怀了孩子。有主的使者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应验主藉先知所说的话,看哪,必有童女怀孩子,并生儿子。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18–25)

在路加福音,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将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0–35)

正因祂从耶和华成孕,所以在圣言中,祂经常被称为“神的儿子”,耶和华被称为“祂的父”。就其存在而言,耶和华是神性之爱,就其出现或显现而言,耶和华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

由此可见,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是照亮一切世人的光(约翰福音1:1–10)是什么意思,即:它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在其出现或显现方面的主。在其出现或显现方面的主就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是祂的神性人身,这神性真理是祂的神性人身,因为它凭祂的神性存在而存在,就像身体凭它的灵魂而存在一样,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清楚证明了这一点: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

“圣言”就是神性真理,也就是“荣耀”;“肉身”是指神性人身,“父的独生子”是指来自祂里面的神性存在的出现(或显现)或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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