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7.我原以为,如此毫无意义的疯狂教义永远不可能得到任何基督徒的认可、批准,更不用说通过口口相传和公开发布在世界上传播了;然而,在荷兰的多特议会上,许多神职人员的代表就这样做了;后来,这个教义被精心起草并广泛传播。因此,为了让我对此事毫无疑问,一些曾协助制定该议会法令的人被召集来见我。当我看到他们站在我身边时,就说:“凡具有健全理性的人,谁能得出预定论是真正的教义这种结论来?难道这种教义不会引发关于神的残忍观念和关于宗教的可耻观念吗?当有人通过确认而将预定论刻在自己心里时,他岂不认为教会的一切和圣言都是毫无意义的吗?他岂不认为注定让无数人下地狱的神是暴君吗?”
听完这些话,他们用撒但的眼神看着我,说:“我们就是被选中参加多特议会的人,或说是多特议会的代表;在此期间,尤其是之后,我们在关于神、圣言和宗教的许多观念上确认了我们的信仰,只是我们不敢公开;但当我们谈论并教导这些主题或议会决定时,我们扭曲并编织出一张由各种颜色的线构成的网,在上面覆盖从孔雀翅膀上借来的羽毛。”他们还想做这种事,但天使们凭主赐给他们的力量关闭了他们心智的外在,并打开内在,他们被迫出于这些内在说话。然后,他们说:“我们的信仰是由一个接一个,或按照逻辑顺序相互支持的结论形成的,过去是,现在仍是:
(1)没有诸如耶和华神的圣言这样的东西,只有先知口中的一些空洞的宣言或浮夸的灵感。这是我们的观点,因为圣言预定所有人都上天堂,并教导说,如果一个人不走在通往那里的路上,那么过错只在于他。
(2)宗教是存在的,因为它是有必要的;但它只是像一阵大风,给粗俗的人或普通人带来香味。因此,宗教应由大大小小的牧师,也从圣言来教导,因为圣言已经被普遍接受。这是我们的观点,因为哪里有预定论,哪里的宗教就是无效的。
(3)公义的民法是宗教;但预定并不取决于按照这些法律生活,而是取决于神的纯粹美意,就像一个有绝对权力的国王只需看一眼一样。
(4)除了有一位神外,教会所教导的一切都应被视为虚空,弃如垃圾。
(5)被大量谈论、如此重视的属灵事物无非是太阳之下的以太物质;它们若深深渗透到人里面,就会使他眩晕和昏迷,并使他成为神眼中可憎的怪物。”
(6)然后,我问他们是否相信他们从中推断出预定论的信仰是属灵的;他们回答说:“预定是照着这种信仰而发生的;但当信仰被赐下时,人就像木头一样。虽然后来他的确由此复活了,但不是属灵地复活了,或说他如此所获得的生命不是属灵的。”
说出这些可怕的观点后,他们想离开;但我对他们说:“再等一会儿,我给你们读以赛亚书中的话。”于是,我读了以下经文:
非利士人啊,不要因击打你的杖折断了,你们就都喜乐;因为从蛇的根必生出毒蛇,它的果子是火焰的飞蛇。(以赛亚书14:29)
我根据灵义解释了这段经文,说明:“非利士人”是指与仁爱分离的教会;从蛇根生出的“毒蛇”是指它的三神和适用于单独的每一位神的归算信仰的教义;“它的果子”,即火焰的飞蛇,是指没有良善和邪恶的归算,只有即刻的怜悯,无论一个人生活得好还是坏。
听到这个解释,他们说:“也许是这样;但请从你称之为圣言的那书卷中给我们读一些关于预定论的内容吧。”我打开书卷,在以赛亚书中发现了这段恰当的经文:
他们孵毒蛇蛋,结蜘蛛网;吃他们蛋的人必死;有人踏破这蛋,就有毒蛇孵出。(以赛亚书59:5)
当听到这些话时,他们无法忍受解释;那些被召集来见我的人当中,有几个人(五个人)冲进一个洞穴,洞穴周围似乎被昏暗的火热光芒照亮了,这标志着他们既没有信仰,也没有仁爱。因此,很明显,多特议会关于预定论的法令不仅是疯狂的异端,还是残忍的异端。因此,应当从头脑中如此根除它,以至于连它的一丝痕迹都不留。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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