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87

487.我原曾想,如

487.我原曾想,如此愚蠢的信条决不会得到任何基督徒的认可,更别说公开发声传播。可就在荷兰举行的多特会议上,居然有那么多的神职人员代表巧妙地写出并发表这个信条。因此,为解除我的疑惑,一些曾参与制定多特会议法令的人被送到我这里。我看到他们站在我旁边,便说:“但凡有点理性,谁会得出预定论是真教义这样的结论来呢?由此所流出的,除了关于神的残忍观念和关于宗教信仰的可耻观念外,还能有什么?当有人因确认将预定论刻在自己心里时,他怎能不认为属于教会的一切,以及圣言毫无意义?他又怎能不将这位预定众生下地狱的神视为暴君?”
听完这些话,他们以撒旦的表情看着我说:“我们就在被选出来组织多特会议的代表之列,那时,并且从那以后,我们确认了很多关于神、圣言和宗教信仰的观念,只是我们没敢公之于众。但当谈论和教导宗教信仰时,我们就编织出五颜六色的丝网,在上面点缀孔雀的羽毛。”这次他们还想这样做,但天使凭主所赐的力量关闭了他们心智的外在,并打开内在,他们被迫通过内在发言。然后,他们说:“我们通过一系列论证、一环扣一环所形成的信仰,过去是,现在仍是如下内容:
⑴并没有耶和华神的圣言这回事,只有从先知口中发出的空话。我们这么认为,是因为圣言预定所有人进天堂,并教导说,人唯有不行在通往天堂的路上才会犯下过错。
⑵宗教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是有必要的;但它就像夹带香味迷惑百姓的大风。因此,宗教必须由大大小小的牧师通过圣言来教导,因为圣言已被人们接纳。我们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哪里有预定论,哪里的宗教信仰就什么也不是。
⑶公义的民法就是宗教;但预定并不取决于按照这些法律的生活,而纯粹在于神的美意,就好比拥有绝对权力的国王,完全要看他的脸色。
⑷除了存在一位神外,教会所教导的一切都要当作空话被驳回,当作垃圾被弃绝。
⑸被大谈特谈的属灵事物,无非是太阳底下漂浮的蒸汽;它们若深深渗透到人里面,就会使他眩晕、恍惚,在神眼中成为可憎的怪物。”
⑹当被问及他们是否认为信(他们由此演绎出预定论)是属灵的时,他们说,信取决于预定,但当信被赐下时,人就像木头一样。诚然,他们由此被复活,但那不是属灵的复活。
说完这些骇人的话,他们想要离开;但我对他们说:“稍等片刻,我从以赛亚书给你们读些东西。”于是我读了如下经文:
你们所有非利士人啊,不要因为击打你的杖折断就喜乐。因为从蛇的根必生出毒蛇来,它的果子就是一条火焰的飞蛇。(以赛亚书14:29)
我解释了这段经文的灵义,说明:“非利士人”表示与仁分离的教会;从蛇根生出的“毒蛇”表示该教会关于三神,以及被赐给每个人的归算之信的教导;“它的果子”,也就是火焰的飞蛇,表示没有善与恶的归算,只有直接怜悯的归算,不管人的生活是善是恶。
听到这一切,他们说:“或许是吧;不过,请从那本你称为圣言的经卷上找找关于预定论的内容吧。”我打开书卷,在同一先知书中找到了符合他们要求的经文:
他们孵毒蛇蛋,结蜘蛛网;人吃这蛋必死。这蛋被踏,必出腹蛇。(以赛亚书59:5)
听到这里,他们连听我解释的耐心都没有了;被送到我这里的人当中有几个(五个)匆忙进入一个洞穴,洞穴周围看似有暗火发光,这标志着他们既无信也无仁。因此,很明显,多特会议关于预定论的法令不仅是疯狂的异端邪说,还是残忍的异端邪说。所以,务必从脑中根除,不留一丝痕迹。

揭秘启示录 #543

543.启12:5.

543.启12:5.“她生了一个男孩子”表示新教会的教义。在圣言中,“儿子”表示教义的真理,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并随之而来的关于真理和良善的思维;而“女儿”表示教义的良善,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意愿,并随之而来的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男孩子”表示在属灵人里面孕育,并在属世人里面出生的真理。原因在于,在圣言中,“世代和出生”表示属灵的世代和出生,属灵的世代和出生总体上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AR 535节);因为没有别的东西从作为丈夫的主和作为妻子的教会中被生出和出生。由于生产的“妇人”表示新教会(AR 533节),所以很明显,“男孩子”表示新教会的教义。教义在此是指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以及1763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事实上,“教义”是指教义的一切真理,因为“教义”把它们都包括在内了。当这些教义被写下来时,龙的追随者就站在我周围,怒不可遏地努力吞吃它们,也就是灭绝它们。我被允许讲述这个消息,是因为它确实如此发生了。站在我周围的龙的追随者来自改革宗基督教界的各个地方。
由于从属灵的婚姻中生不出别的后代,所以男性后代是指在理解力和随之而来的思维中的真理和良善;女性后代是指在意愿和随之而来的情感中的真理和良善;因此,在圣言中,“儿子”表示真理。为确认这一点,要引用一些经文,从中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看到这一点;诗篇:
看哪,儿子是耶和华的产业,腹中的果子是祂的赏赐;勇士手中的箭怎样,少年时所生的儿子就怎样。(诗篇127:3-5)
弥迦书:
为了你所喜爱的儿子,要使你秃头,为你剪发,因为他们离开了你。(弥迦书1:16)
撒迦利亚书:
我看见灯台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他说,这些是那棵橄榄树的两个儿子,站在全地之主旁边。(撒迦利亚书4:3, 11, 14)
耶利米书:
我的帐棚毁坏,我的儿子都离我而去,不在了。(耶利米书10:20)
耶利米哀歌:
我的儿子凄凉孤苦,因为仇敌得了胜。(耶利米哀歌1:16)
以赛亚书:
耶路撒冷啊,你的众子发昏,在各街头躺卧。(以赛亚书51:17, 18, 20)
以西结书:
在你中间父亲要吃儿子,儿子要吃父亲,我必将你所剩下的人都分散于四风。(以西结书5:10)
马太福音:
儿子和父亲相争,父亲和儿子相争。(马太福音10:21; 马可福音13:12; 路加福音12:53)
以西结书:
你拿了我所给你为装饰的金器皿,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以西结书16:17)
马太福音:
耶稣说,种子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马太福音13:38)
“人子”是指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在前面所引用的引文中,“儿子”是指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真理自身;在其它地方也是如此(如以赛亚书13:17, 18; 14:21, 22; 43:6; 49:17, 22; 51:17, 18; 60:9; 耶利米书3:24, 25; 5:17; 以西结书14:16-18, 20; 16:20, 36, 45; 20:26, 31; 23:37; 何西阿书11:9-11; 撒迦利亚书9:13; 诗篇144:11, 12; 申命记3:28)。“女儿”表示对教会真理的情感,因而表示在这种情感方面的教会,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太多了,若被引用,会占用大量篇幅;“锡安的女儿或女子”、“耶路撒冷的女儿或女子”、“犹大的女儿或女子”、“以色列的女儿或女子”不是指别的。关于“锡安的女儿或女子”所引用的一些经文可参看下文(AR 612节)。谁看不出,所指的,不可能是圣言如此频繁提到的“锡安”、“耶路撒冷”、“犹大”和“以色列”的任何实际女儿或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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