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7.我原以为,如此毫无意义的疯狂教义永远不可能得到任何基督徒的认可、批准,更不用说通过口口相传和公开发布在世界上传播了;然而,在荷兰的多特议会上,许多神职人员的代表就这样做了;后来,这个教义被精心起草并广泛传播。因此,为了让我对此事毫无疑问,一些曾协助制定该议会法令的人被召集来见我。当我看到他们站在我身边时,就说:“凡具有健全理性的人,谁能得出预定论是真正的教义这种结论来?难道这种教义不会引发关于神的残忍观念和关于宗教的可耻观念吗?当有人通过确认而将预定论刻在自己心里时,他岂不认为教会的一切和圣言都是毫无意义的吗?他岂不认为注定让无数人下地狱的神是暴君吗?”
听完这些话,他们用撒但的眼神看着我,说:“我们就是被选中参加多特议会的人,或说是多特议会的代表;在此期间,尤其是之后,我们在关于神、圣言和宗教的许多观念上确认了我们的信仰,只是我们不敢公开;但当我们谈论并教导这些主题或议会决定时,我们扭曲并编织出一张由各种颜色的线构成的网,在上面覆盖从孔雀翅膀上借来的羽毛。”他们还想做这种事,但天使们凭主赐给他们的力量关闭了他们心智的外在,并打开内在,他们被迫出于这些内在说话。然后,他们说:“我们的信仰是由一个接一个,或按照逻辑顺序相互支持的结论形成的,过去是,现在仍是:
(1)没有诸如耶和华神的圣言这样的东西,只有先知口中的一些空洞的宣言或浮夸的灵感。这是我们的观点,因为圣言预定所有人都上天堂,并教导说,如果一个人不走在通往那里的路上,那么过错只在于他。
(2)宗教是存在的,因为它是有必要的;但它只是像一阵大风,给粗俗的人或普通人带来香味。因此,宗教应由大大小小的牧师,也从圣言来教导,因为圣言已经被普遍接受。这是我们的观点,因为哪里有预定论,哪里的宗教就是无效的。
(3)公义的民法是宗教;但预定并不取决于按照这些法律生活,而是取决于神的纯粹美意,就像一个有绝对权力的国王只需看一眼一样。
(4)除了有一位神外,教会所教导的一切都应被视为虚空,弃如垃圾。
(5)被大量谈论、如此重视的属灵事物无非是太阳之下的以太物质;它们若深深渗透到人里面,就会使他眩晕和昏迷,并使他成为神眼中可憎的怪物。”
(6)然后,我问他们是否相信他们从中推断出预定论的信仰是属灵的;他们回答说:“预定是照着这种信仰而发生的;但当信仰被赐下时,人就像木头一样。虽然后来他的确由此复活了,但不是属灵地复活了,或说他如此所获得的生命不是属灵的。”
说出这些可怕的观点后,他们想离开;但我对他们说:“再等一会儿,我给你们读以赛亚书中的话。”于是,我读了以下经文:
非利士人啊,不要因击打你的杖折断了,你们就都喜乐;因为从蛇的根必生出毒蛇,它的果子是火焰的飞蛇。(以赛亚书14:29)
我根据灵义解释了这段经文,说明:“非利士人”是指与仁爱分离的教会;从蛇根生出的“毒蛇”是指它的三神和适用于单独的每一位神的归算信仰的教义;“它的果子”,即火焰的飞蛇,是指没有良善和邪恶的归算,只有即刻的怜悯,无论一个人生活得好还是坏。
听到这个解释,他们说:“也许是这样;但请从你称之为圣言的那书卷中给我们读一些关于预定论的内容吧。”我打开书卷,在以赛亚书中发现了这段恰当的经文:
他们孵毒蛇蛋,结蜘蛛网;吃他们蛋的人必死;有人踏破这蛋,就有毒蛇孵出。(以赛亚书59:5)
当听到这些话时,他们无法忍受解释;那些被召集来见我的人当中,有几个人(五个人)冲进一个洞穴,洞穴周围似乎被昏暗的火热光芒照亮了,这标志着他们既没有信仰,也没有仁爱。因此,很明显,多特议会关于预定论的法令不仅是疯狂的异端,还是残忍的异端。因此,应当从头脑中如此根除它,以至于连它的一丝痕迹都不留。
38.这就是当今教会的状态,也就是说,它没有信,因为它没有仁。没有仁,就没有任何属灵良善,因为属灵良善唯独从仁存在,或说仁是属灵良善的源头。我从天上被告知,有些人仍有良善,但这良善不能被称为属灵良善,只能被称为属世良善,因为对他们来说,神性真理本身仍处于模糊或黑暗之中。正是神性真理将人引向仁爱,因为它们教导仁爱,视其为自己的目的和目标。所以仁爱无法存在,除非有真理把人引到那里。教会教义所源于的神性真理只关注信(这就是为何它们被称为信之教义),不关注生活;只关注信,不关注生活的真理无法使人变得属灵。只要在生活之外,它们就只是属世的,仅仅像某种遥远的东西那样被知晓和思想而已。这就是为何如今没有属灵良善,只有某些人所拥有的属世良善。
此外,每个教会起初都是属灵的,因为它始于仁爱;但随着时间推移,它逐渐从仁转向信。结果,它从一个内在教会变成了一个纯外在的教会。一旦变成纯外在的教会,它就走到尽头,因为这时,它将一切都置于知识,很少或丝毫不置于生活。因此,只要人从内在变得外在,属灵之光就在他里面变暗,直到他不再从真理本身,也就是天堂之光看见神性真理,因为神性真理就是天堂之光;相反,他仅仅从属世之光看见它,而属世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当唯独它本身,没有被属灵之光光照时,可以说它在夜间观看神性真理,视它为真理仅仅因为它被领袖或教会权威称为真理,并被普通大众接受。正因如此,他们的理解力无法被主光照,因为属世之光在理解力中发光到何等程度,属灵之光就模糊或黯淡到何等程度。当人爱世俗、肉体和地上的事物胜过属灵、属天和神性事物时,属世之光就在理解力中发光;并且人照着这种情况的发展程度而为外在、肤浅的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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