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6.预定论是当今教会信仰的产物,因为它脱胎于人在属灵的事上完全无能为力,并且没有选择权的信念。预定论既出身于这种教义,也出身于这一信念,即:人的皈依如同死物,因他就像一根木头,故没法分辨出他这根木头到底被恩典复活了没有。据说,拣选纯粹出于神的恩典,人的一切行为完全排除在外,无论这行为源于人的属世力量,还是源于人的理性。何地何时被拣选全在于神的意愿,因而仰赖祂的美意。作为其证据随信而来的行为,在反思者的眼里,就像肉体行为,而产生它们的灵,并未显明它们的来源,只是使它们成为恩典或美意的对象,就像信本身一样。
由此清楚可知,当今教会关于预定论的教义从这种信念发出,就像幼苗从它的种子发出一样。我可以断定,预定论从该信念流出,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后果。这种后果首先出现在预定论者身上,接着就是郭查克,再后来是加尔文及其信徒,最后通过多特会议被确定下来。然后,预定论如同一面宗教旗帜,确切地说,如同刻在雅典娜盾牌上的蛇发女妖或美杜莎的头,被堕落前预定论者与堕落后预定论者们引进教会。
但是,还能想出比这更恶毒的事吗?关于神,还有比相信人类中的某些人注定被咒诅更残忍的事吗?相信作为爱本身和仁慈本身的主,愿意众人为地狱而生,或无数人生来注定为魔鬼和撒旦,而祂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不会凭其无限的神圣智慧规定,凡生活良善且承认神的,必不被丢进永火和折磨当中,这难道不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信条吗?事实上,主就是所有人的创造者和救主,唯独祂引领所有人,不愿一人死亡。所以,还有比相信或认为祂统治并看顾下的国民和百姓注定作为猎物被交给魔鬼,以填饱牠们的肚腹更骇人的事吗?但这正是当今教会信仰的产物;而新教会的信仰则憎之如恶魔。
288.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及“律法”。有必要解释一下“律法”的严格意义、广泛意义和最广泛的意义分别是什么。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意义来说,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律例,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是指整部圣言。众所周知,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条例。这一点从从具体条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一条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利未记:
这是赎愆祭的条例。(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7,11)
这是素祭的条例。(利未记6:14)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条例。(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之人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有关立王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11,12,26;以及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约翰福音1:45;7:22, 23; 8:5等)。
保罗所说的遵行律法就是指这些条例,在那里他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16)。最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在诗篇(82:6)也说过。
众人回答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在诗篇(89:29;110:4)、但以理书(7:14)也说过。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在诗篇(35:19)也说过。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他的呢?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约翰福音7:48,49)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上述经文中,律法均表示整部圣经。大卫诗篇中还有上千条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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