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5.关于信的那一章已充分说明,人若在属灵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既不可能有仁,也不可能有信,更不可能有这二者的结合。由此可知,若人在属灵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那么他里面就没有主借以与其结合的任何东西;然而,没有相互结合,改造或重生,因而得救是不可能的。没有人与主并主与人的相互结合,就不会有归算,这是一个无可辨驳的结果。“没有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也会有善与恶的归算”,倘若这种观点被确认,那么由此会得出数不清的结论。在本书后面部分,也就是探讨源自当今之信(这信将主神、救主的功与义归到人身上)的异端、悖论和矛盾的地方,这些荒谬的结论将被揭露出来。
96.“也知道那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所说的毁谤话”表错误断言他们处于爱之良善,其实并未处于爱之良善。“亵渎话”在此表错误的断言;“犹太人”并非表犹太人,而是表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抽象而言,表爱之良善;因此“那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所说的毁谤话”表错误断言他们处于爱之良善,其实并未处于爱之良善。“犹太人”之所以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是因为在圣言中,“犹大”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以色列”表示主的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因此,“犹太人”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之人,“以色列人”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这些人就是“犹太人”所指的,这一点下文(350节)所引用的许多经文明显可知,有关该主题的相关内容也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1节)。从抽象意义上说,“犹太人”表爱之良善,因为灵义是从人物抽象出来的(78, 79节)。人若不知“犹太人”在圣言中表示那些属于主的属天教会之人,他们就是处于对主之爱的人,那么在读圣言的先知书时,必陷入许多错误中。关于这一点,可见下文(35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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