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5.关于信的那一章已充分说明,人若在属灵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既不可能有仁,也不可能有信,更不可能有这二者的结合。由此可知,若人在属灵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那么他里面就没有主借以与其结合的任何东西;然而,没有相互结合,改造或重生,因而得救是不可能的。没有人与主并主与人的相互结合,就不会有归算,这是一个无可辨驳的结果。“没有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也会有善与恶的归算”,倘若这种观点被确认,那么由此会得出数不清的结论。在本书后面部分,也就是探讨源自当今之信(这信将主神、救主的功与义归到人身上)的异端、悖论和矛盾的地方,这些荒谬的结论将被揭露出来。
359.启7:8.“西布伦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那些将要属于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之人所具有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之爱。在至高意义上,“西布伦”表示主里面神性本身与神性人身的结合;在属灵意义上,表示那些在天堂和教会中的人所具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属世意义上,表示婚姻之爱本身;故此处“西布伦”表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之爱;他还因“同住”而得名(创世记30:19,20);“同住”论及心灵合而为一的已婚配偶,因为这样的结合就是属灵的同住。此处“西布伦”所表示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之爱就是主与教会的婚姻之爱。主是爱之良善本身,并恩准教会成为出于这良善的真理;当教会中人以真理接受来自主的良善时,“同住”就产生了。在这种情况下,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就在人里面形成了,该婚姻便是教会本身,于是,他成为一个天堂。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神的国,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经常被比作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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