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VI.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
人里面就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让他反过来与主结合;
因此,就不会有任何归算,只有可憎的的纯预定论
485.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任何人里面都不会有仁爱,也不会有信仰,更不用说两者的结合了,这一点在信仰那一章(TCR 336-391节)已经充分说明了。由此可推知,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人里面就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让主与他结合;然而,没有相互结合,就不可能有改造和重生,因而不可能有救赎。没有人与主,并主与人的相互结合,就不会有任何归算,这是一个无可辨驳的结果。从确认这一观念,即: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也会有良善和邪恶的任何归算中得出的结论是数不清的;本书的最后一部分论述了从当今信仰中流出的异端、悖论和矛盾,当今的信仰将主神救主的功德和公义归算给了人;在这一部分,这些荒谬的结论将被揭露。
423.这是仁爱本身,因为仁爱可以定义为每天并不断地向邻舍行善,不仅向个体的邻舍行善,也向集体的邻舍行善。这只有通过在一个人所从事的职责、业务和工作,以及与人们的往来互动中的良善和公义才能实现,因为这是一个人的日常工作。甚至当他没有积极行善时,行善仍不断占据他的心智,是他的思维和意图的对象。如此行使仁爱的人会越来越成为形式上的仁爱,或仁爱的化身;因为公义和忠诚形成了他的心智,对它们的行使则形成了他的身体;随着时间推移,他因如此获得的形式而逐渐只意愿和思考与仁爱有关的东西。这样的人最终成为圣言所说的那些人,即:他们有写在心上的律法(耶利米书31:33)。他们也不将功德置于自己的作为或行为,因为他们不会想到功德,只会想到责任,这是每个好公民都应该履行的。然而,人根本不能凭自己出于属灵的公义和忠诚来行事;因为每个人都从父母那里继承了一种为自己和世界而实行良善和公义的倾向或特性;但没有人继承为了良善和公义而实行良善和公义的倾向或特性。因此,只有那些敬拜主,当出于自己行事时,就出于祂行事的人获得了属灵的仁爱,并通过习惯行使这仁爱而充满它,或把它变成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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