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5.关于信的那一章已充分说明,人若在属灵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既不可能有仁,也不可能有信,更不可能有这二者的结合。由此可知,若人在属灵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那么他里面就没有主借以与其结合的任何东西;然而,没有相互结合,改造或重生,因而得救是不可能的。没有人与主并主与人的相互结合,就不会有归算,这是一个无可辨驳的结果。“没有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也会有善与恶的归算”,倘若这种观点被确认,那么由此会得出数不清的结论。在本书后面部分,也就是探讨源自当今之信(这信将主神、救主的功与义归到人身上)的异端、悖论和矛盾的地方,这些荒谬的结论将被揭露出来。
256.我们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报仇都被归于神;经上说祂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试探他,诸如此类。人若像孩子那样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敬畏神,小心翼翼不去犯罪,以免得罪祂,就不会因持守简单的信仰而受到诅咒。但是,人若确信这些事,以至于相信生气、发怒、报仇,以及恶人的类似行为能归于神,并且祂惩罚人们,将其扔进地狱,那么他就会因摧毁纯正真理而受到诅咒。这纯正真理就是:神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样的存在或具备所有这些属性的那一位不可能生气、发怒、报仇。在圣言中,这些事之所以归因于神,是因为表面上看是这样。这些是真理的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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