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84

484.从名为《协和

484.从名为《协和信条》的基督教会著作(当人阅读时),连同从圣言此处和别处所引用的一些经文,谁看不出(我真不愿说出愚蠢二字)上述摘录(464节)何等空洞?难道他就不会思考一下:假如“人在属灵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的教导是正确的,那么本为行善的宗教信仰岂不成了一个毫无意义的术语?脱离宗教信仰的教会不就像包着木头的树皮,只能用来烧掉?而且,人还会想,如果由于没有宗教信仰而没有了教会,那么天堂与地狱岂不是教会领袖和牧师们杜撰的传说,用来迷惑百姓,提升自己的名气?这就是很多人口中可憎说辞的源头,即:谁能靠自己行善,或获得信仰呢?结果,他们漠视这些事,活得就像异教徒。可是,我的朋友,避恶行善,尽心尽性信主,主必爱你,赐你行善之爱和相信之信,也就是信靠。然后,你会出于爱行善;出于信,也就是信靠而相信。若你坚持这样做,一种相互结合就会产生。这结合将是永恒的,这就是救恩本身,也是永生。人若不凭赋予他的能力行善,凭自己的心智信主,不就成了一片旷野和沙漠吗?或完全就像干地,不吸收雨水,反将其弹回去;或像一片沙地平原,有羊却没有草。他必像干涸的泉源,或像由于河道堵塞而停滞的一潭死水,又或像既没有收成也没有水的居住地,除非速速逃离,另觅他处,否则必饥渴而死。

诠释启示录 #886

886.“在额上,或

886.“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将这些作为教会的良善,或教会的真理来接受和承认。这从前面的解释(AE 838节)清楚可知,那里出现了类似的话。“在额上受了印记”表示喜欢这些东西,从而承认它们是教会的良善,因为“额”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27节),在此表示承认为良善;“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承认这信之虚假为教会的真理,因为“手”论及真理(参看AE 298节)。这清楚表明,“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承认唯信的教义之邪恶为教会的良善,它的虚假为教会的真理。之所以说“为教会的良善或为教会的真理”,是因为有些人喜欢“兽”所表示的那信,有些人承认那信为教会的真理。接受那信的头脑简单的人是后一种情况;而以其知识为荣耀的有学问的人是前一种情况,因为他们在学校学习了称义的程度,从而开始相信他们比普通人更有智慧。这同样适用于那些为世界和自己的荣耀而活,却每隔一段时间思想永生的人;因为这些人通过这信确认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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