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84

484.读了前面(T

484.读了前面(TCR 464节)从名为《协和信条》的神学著作中引用的摘录,然后读了此处和其它地方从圣言引用的一些经文后,谁看不出这些摘录的空洞(我真不愿说愚蠢)?如果这是真的,如那本书所教导的一样,即:人在属灵事物上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难道一个人不会认为,宗教,即行善,不就是一句空话吗?没有宗教的教会不就像包着树干的树皮,只适合烧掉吗?此外,他会认为,如果教会实际上不存在,因为宗教不存在,那么天堂和地狱不就是教会的牧师和领袖们用来诱骗普通人,把自己提升到更高荣誉而编造的寓言吗?这就是许多人口中的可憎说法的源头,即:“谁能行善,或谁能凭自己获得信仰?”因此,他们无视这些事,或说不再关注信仰和善行,活得像异教徒。

但我的朋友,要避恶行善,全心、全灵魂地信靠主,主就会爱你,赐给你去遵行的爱和去相信的信仰。然后,你就会出于爱而行善,出于信仰,即信靠而相信。如果你坚持这样做,那么一种相互和永恒的结合就会实现;这就是救赎本身,也是永生。人若不凭赋予他的力量行善,凭自己的心智或聪明信靠主,不就成了旷野和沙漠,或完全就像干地,不吸收雨水,反而吐出雨水,或像沙地平原,有羊却没有牧场吗?他就会像干涸的源泉,或像因河道堵塞而停滞不前的死水,或像既没有庄稼也没有水的家园,除非一个人速速逃离这个地方,到别处寻找可居住的住所,否则他必因饥渴而灭亡。


真实的基督教 #431

431.仁爱的家庭义

431.仁爱的家庭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的义务和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并后者对前者的义务。这些义务因与孩子的教育和家庭管理有关,所以如此之多,以至于若列举出来,它们会填满一本书。每个人都被引导出于一种不同于在日常职业中驱动他的爱来履行这些义务。丈夫和妻子出于并照着婚姻之爱来履行他们对彼此的义务;父母出于植入每个人、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来履行对子女的义务;子女则出于并照着另一种爱来履行对父母的义务,这种爱与服从义务原则或出于责任感的服从紧密相连。但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他们的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源于对管理或权威的爱,这爱取决于每个人的心智状态。

然而,婚姻之爱和对子女的爱,连同这些爱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不像履行属于一个人的工作的义务那样产生对邻之爱,因为父母之爱同等地存在于坏人和好人身上,事实上,有时在坏人身上更强烈;此外,这爱也存在于无法形成或发展出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老虎、蛇,和绵羊、山羊一样爱自己的后代;猫头鹰和鸽子一样爱自己的后代。

至于具体的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和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它们内在是不同的,尽管它们外在看起来是一样的。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来说,这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是结合在一起的;因为他们照着孩子的道德、美德、善意或热情和服务公众的资格或才能、潜力而爱自己的孩子。但对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仁爱没有与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结合;因此,许多这样的父母甚至爱邪恶、不道德和狡诈的孩子胜过良善、道德和谨慎的孩子;因此,他们爱那些对公众无用的孩子胜过那些有用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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