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V.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圣言将毫无用处,因此教会将什么都不是
483.在整个基督教界,众所周知,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圣言是指律法或律法书,人必须照之生活才能获得永生。在圣言中,经上经常说,人要行善,不可作恶,要信神,不要信偶像。圣言也充满做这些事的吩咐和劝诫,以及对那些做这些事之人的祝福和赏赐的应许,对那些不做这些事之人的诅咒和威胁。如果人在属灵事物,也就是在诸如与救赎和永生有关的那类事物上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那么这一切又有什么用呢?这将是徒劳的,毫无意义。此外,如果人真的坚持认为人在属灵事物上没有能力和自由,因而根本没有在属灵事务上的任何意愿能力,那么在他看来,圣经似乎只是一张没有文字的白纸,或一张整瓶墨水洒在上面的纸,或没有任何字母的纯粹的曲线和小点,因而是一本毫无意义的空洞书卷。
诚然,没有必要从圣言来证实这一点,但由于当今教会在属灵事物上已经到了一种精神空虚的状态,或说已经陷入极度愚蠢,并且为了证实他们毫无根据的猜测,他们从圣言中引用了一些经文,并对其进行了错误解释,所以引用一些吩咐人去行和信的经文是好的。经文如下,马太福音:
神的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民族。(马太福音21:43)
路加福音:
你们要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来。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路加福音3:8, 9)
又:
耶稣说,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遵行我所说的话呢?凡到我这里来,听见我的话就去行的,就像一个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但听了不去行的,就像一个人把房子盖在没有根基的土地上。(路加福音6:46-49)
又:
耶稣说,那些听了神的话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1)
约翰福音:
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但若有人敬拜神,又遵行祂的旨意,神就听他。(约翰福音9:31)
又:
你们既知道这些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又:
有了我的诫命而又遵行的人,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约翰福音14:21)
又:
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约翰福音15:8)
又:
你们若行我所吩咐你们的,就是我的朋友了;我拣选你们去结果子,叫你们的果子常存。(约翰福音15:14, 16)
马太福音:
你们以为树好,凭果子就能认出树来。(马太福音12:33)
又:
你们要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来。(马太福音3:8)
又:
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圣言明白了,结出果子来。(马太福音13:23)
约翰福音:
收割的人得报酬,积聚果实到永生。(约翰福音4:36)
以赛亚书:
你们要洗濯、自洁,除掉你们的恶行;学习行善。(以赛亚书1:16, 17)
马太福音: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那时,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约翰福音:
他们要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命。(约翰福音5:29)
启示录:
他们的作为跟随着他们。(启示录14:13)
又:
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的作为报应他。(启示录22:12)
耶利米书:
耶和华,祂的眼睛睁开,要照各人的路赐给各人。祂按着我们的作为对待我们。(耶利米书32:19; 撒迦利亚书1:6)
主在祂的比喻中教导了同样的事,其中许多比喻暗示,行善者将被接受,而作恶者将被弃绝,如在关于葡萄园里的工人的比喻(马太福音21:33-44);关于用来作买卖的才干和英镑的比喻(马太福音25:14-31; 路加福音19:13-25)。同样在信仰方面,耶稣说:
凡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却要活着。(约翰福音11:25, 26)
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生命,神的愤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因为神爱世人,甚至赐下祂的独生子,叫凡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又说:
你要全心、全灵魂、全心智爱主你的神;你要爱邻如己。整个律法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7-40)
但这些经文只是圣言中极少的经文,就像大海里的几杯水。
972.“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表示在来自永恒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这从“公义”和“今在、昔在”的含义清楚可知:“公义”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公义”论及良善,“神圣”论及真理(参看AE 204节)。“今在、昔在”是指无限和永恒,因为“今在、昔在”等同于“耶和华”;在圣言中,主凭神性良善被称为耶和华,凭神性真理被称为神;此外,在或是(存在)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自己而存在或是,也就是在祂自己里面,出现(或显现)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自己并在祂自己里面存在。出现(或显现)在相对意义上是指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中的存在,这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这种是或存在就是永恒所指的;因为在天堂,当永恒论及主时,对它的理解没有任何时间观念,因而不同于世上对它的理解。在天使的观念中,永恒是指神性显现或出现的状态,而神性显现或出现与神性本质,也就是耶和华构成一体。存在或是(Esse或being)方面的无限由耶和华里面的“今在”来表示;出现或显现(existence)方面的无限由耶和华里面的“昔在”来表示。无限出现或显现,也就是永恒,就是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天堂和属于它的一切就来自这发出的神性。神性出现或显现也是神性存在;但就天堂而言,它被称为出现或显现,在天堂,它是全部中的全部。
(关于第五诫续)
人若放弃广泛意义上所理解的偷盗,事实上出于其它任何理由,而不是出于宗教,并为了永生而避开它们,就没有从偷盗中洁净;因为其它原因打不开天堂,或说他无法以其它方式打开天堂。事实上,主通过天堂移除与人同在的邪恶,就像祂通过天堂移除地狱一样。例如,有些高级和低级的财产管理者,商人,法官,各种公职人员,工人,放弃偷盗,也就是放弃非法谋利和高利贷,也避开它们,但只是为了名声,以及随之而来的荣誉和利益,或因为文明和道德的法律,总之,是由于某种属世之爱或属世的惧怕,因而由于纯外在的约束,不是由于宗教信仰;这些人就其内层生命而言,仍充满偷盗和掠夺的欲望,当外在约束除去时,这种欲望就会爆发出来。每个人死后都是这种情况。他们的诚实和正直只是面具,伪装和狡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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