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3.整个基督教界都知道,从广义上说,圣言就是律法或一部律法书,人必须照此生活才能获得永生。人必须行善而非作恶,必须信神而非偶像,在圣言中,还有比这说得更频繁的吗?圣言还充满做这些事的诫命和训词,凡这样行的就有祝福和应许,凡不这样行的就有咒诅和凶兆。如果人在属灵的事上,也就是关乎得救和永生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这一切岂不是空话,一点用处没有?如果有人真的执着地认为人在属灵的事上没有任何能力或自由,以致他在这些事上没有任何意愿的能力,那么圣经在他看来,不就像一张无字的白纸吗?或像整瓶墨水被倒在上面的一张纸,又或像只字未有的点、线,因而就像一本空白书卷?
尽管没有必要通过圣言证实这一点,但由于当今教会在有关属灵的事上已陷入精神错乱,并引用某些经文支持他们的错解,所以,我只好引用一些吩咐人们如何行事和信靠的经文。经文如下:
神的国要从你们夺去,赐给那结果子的民族。(马太福音21:43)
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路加福音3:8,9)
耶稣说,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遵我的话行呢?凡到我这里来,听见我的话就去行的,就像一个人把房子建在磐石上。但那听见不去行的,就像一个人在土地上盖房子,没有根基。(路加福音6:46-49)
耶稣说,听了神之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1)
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祂旨意的,神才听他。(约翰福音9:31)
你们既知道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约翰福音14:21)
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约翰福音15:8)
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我拣选你们去结果子,叫你们的果子常存。(约翰福音15:14,16)
你们或以为树好;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树。(马太福音12:33)
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相称。(马太福音13:23)
撒种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道后结实。(马太福音13:23)
收割的人得工价,为永生积聚果实。(约翰福音4:36)
你们要洗濯、自洁,除掉你们的恶行,学习行善。(以赛亚书1:16,17)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那时候,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行善的复活得生。(约翰福音5:29)
做工的果效也随着他们。(启示录14:13)
看哪,我必快来。赏罚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启示录22:12)
耶和华,你的眼睁开着,为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祂按着我们的所作所为对待我们。(耶利米书32:19;撒迦利亚书1:6)
主还以寓言教导这样的事,其中很多寓言暗示,行善者将被接纳,而作恶者则被弃绝:如葡萄园园户的寓言(马太福音21:33-44);他们用来作买卖的天赋和资财的寓言(马太福音25:14-31;路加福音19:13-25)。同样关于信,耶稣说:
凡信我的,必永远不死,却要活着。(约翰福音11:25,26)
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还有:
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你要爱邻如己。律法和先知全仰仗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7-40)
上述经文是从圣言中类似经文挑选出的极少部分,如同从大海舀出的几杯水。
1121.“并不是寡妇”表示他们并非没有保护。这从“寡妇”的含义清楚可知,“寡妇”是指一个处于对良善的情感,并出于这种情感渴望真理的人。此处“寡妇”表示(没有)保护,因此“不是寡妇”表示并非没有保护,因为良善及其情感不会保护自己,而是被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保护;保护女人的“男人”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表示真理。男人和女人的婚姻与真理和良善的婚姻之间存在完美的相似性;因为男人生来是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种理解在他里面占主导地位;而女人生来是对良善的情感,因此这种情感在她里面占主导地位。正如良善和真理彼此相爱,渴望结合,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情感或意愿也是如此。此外,丈夫与妻子的婚姻之爱从真理与良善的属灵婚姻中获得其起源(参看《天堂与地狱》,366–386节)。
此处的“寡妇”与以赛亚书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你这好享乐、安然坐着的人,现在当听这话,你心中说,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没有别的,我必不坐着作寡妇,也不知道丧子之事。但丧子、寡居这两件祸事转眼之间必临到你。(以赛亚书47:8–9)
这些话也论及巴比伦,并且与启示录中的这些话具有相同的含义,即:“我并不是寡妇,必不见悲哀,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是死亡、悲哀、饥荒,就必来到你这里。”在圣言的其它地方,“寡妇”表示那些处于良善,但没有处于真理,却渴望真理的人,无论男女,因而表示那些没有免受虚假和邪恶伤害的保护,但仍被主保护的人。这个词也用于反面意义(如在以赛亚书9:17; 10:1, 2; 耶利米书15:7–9; 22:3; 49:10–11; 耶利米哀歌5:3; 以西结书22:6–7; 大卫诗篇68:9; 诗篇146:9; 出埃及记22:21–24; 申命记10:18; 27:19; 马太福音23:14; 路加福音20:47; 以及别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就本身而言,生命,也就是神,不能创造出系生命本身或独一生命的另一个人或另一个存在;因为作为神的生命是非受造,延续和不可分割的;由此可知,神为一。但作为神的生命可以从物质中创造出它能存在于其中的不是生命的形式,并赋予它们生命的表象。这些形式就是人;它们因是生命的容器,故在最初被造时,只能是神的形像和样式:凭对真理的接受而为形像,凭对良善的接受而为样式;因为生命及其接受者就像主动和被动一样彼此适应,但不会混合。因此,人的形式,也就是生命的接受者,不是靠自己,而是靠神活着,唯独神是生命;因此,如众所周知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都来自神,无一来自人。因为人若有一丁点生命是他自己的,就能凭自己意愿和实行良善,也能凭自己理解和相信真理,从而索取功德;然而,如果他相信这一点,那么接受生命的形式就会从上面关闭并扭曲,聪明就会消亡。良善及其爱,以及真理及其信就是生命,也就是神,因为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神在这些里面与人同住。由此可推知,人凭自己什么都不是,只有他从主那里接受东西,同时又承认这东西不是他自己的,而是主的,他才是某种东西;这时,主使他成为某种东西;然而,这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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