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83

483.整个基督教界

483.整个基督教界都知道,从广义上说,圣言就是律法或一部律法书,人必须照此生活才能获得永生。人必须行善而非作恶,必须信神而非偶像,在圣言中,还有比这说得更频繁的吗?圣言还充满做这些事的诫命和训词,凡这样行的就有祝福和应许,凡不这样行的就有咒诅和凶兆。如果人在属灵的事上,也就是关乎得救和永生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这一切岂不是空话,一点用处没有?如果有人真的执着地认为人在属灵的事上没有任何能力或自由,以致他在这些事上没有任何意愿的能力,那么圣经在他看来,不就像一张无字的白纸吗?或像整瓶墨水被倒在上面的一张纸,又或像只字未有的点、线,因而就像一本空白书卷?
尽管没有必要通过圣言证实这一点,但由于当今教会在有关属灵的事上已陷入精神错乱,并引用某些经文支持他们的错解,所以,我只好引用一些吩咐人们如何行事和信靠的经文。经文如下:
神的国要从你们夺去,赐给那结果子的民族。(马太福音21:43)
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路加福音3:8,9)
耶稣说,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遵我的话行呢?凡到我这里来,听见我的话就去行的,就像一个人把房子建在磐石上。但那听见不去行的,就像一个人在土地上盖房子,没有根基。(路加福音6:46-49)
耶稣说,听了神之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1)
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祂旨意的,神才听他。(约翰福音9:31)
你们既知道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约翰福音14:21)
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约翰福音15:8)
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我拣选你们去结果子,叫你们的果子常存。(约翰福音15:14,16)
你们或以为树好;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树。(马太福音12:33)
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相称。(马太福音13:23)
撒种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道后结实。(马太福音13:23)
收割的人得工价,为永生积聚果实。(约翰福音4:36)
你们要洗濯、自洁,除掉你们的恶行,学习行善。(以赛亚书1:16,17)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那时候,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行善的复活得生。(约翰福音5:29)
做工的果效也随着他们。(启示录14:13)
看哪,我必快来。赏罚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启示录22:12)
耶和华,你的眼睁开着,为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祂按着我们的所作所为对待我们。(耶利米书32:19;撒迦利亚书1:6)
主还以寓言教导这样的事,其中很多寓言暗示,行善者将被接纳,而作恶者则被弃绝:如葡萄园园户的寓言(马太福音21:33-44);他们用来作买卖的天赋和资财的寓言(马太福音25:14-31;路加福音19:13-25)。同样关于信,耶稣说:
凡信我的,必永远不死,却要活着。(约翰福音11:25,26)
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还有:
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你要爱邻如己。律法和先知全仰仗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7-40)
上述经文是从圣言中类似经文挑选出的极少部分,如同从大海舀出的几杯水。

诠释启示录 #1070

1070.“他们还没

1070.“他们还没有得国;但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表示对那些没有如此承认主掌管天地的权柄已经被转给人,而是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没有归于教皇法令的人来说。这从“王”、“国”、“一时”的含义清楚知:“王”是指圣言的真理,在此是指刚才几节经文所论述的那两个首要真理;“国”是指教会,在此是指被称为巴比伦的教会,在那里,这两个真理被亵渎了;然而,这些真理没有被那些“还没有得国的王”所表示的人亵渎,而是被他们接受。“一时”是指某个部分,因为在圣言中,“时”,与总体和具体的时间一样,表示在事物状态的品质方面的事物;故此处“一时”表示某个部分,因而表示这些人在某种程度上与那个女人,就是淫妇一起掌权。因此,从这一切就产生这层意义:教会的这两个主要真理(即:主掌管天堂和教会,因而掌管人类灵魂以拯救他们的权柄被转给某个人,教皇口中的话具有与圣言同等的权力和神圣性)没有被承认,因而没有被亵渎。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清楚看出来,即他们要“将自己的权柄给那兽”,这句话表示他们必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还有“羔羊必与他们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这句话表示他们将承认主拥有拯救的能力或权柄,因而承认对天堂、教会和人类灵魂的统治属于主,不属于教皇。

前面说明,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即对主拥有拯救的能力或权柄,圣言是神性的承认和信仰;这两者在哪里不被承认和相信,哪里就没有教会。原因在于,主改造人,赋予他信和爱,圣言则教导人往主那里去,好从祂那里获得信和爱所必须走的道路。除非这两个真理在教会中被承认,否则它就不是一个教会。但为了避免欧洲的教会完全灭亡,主规定,不仅在巴比伦王国之内,而且在巴比伦王国之外,都要有一些社群或团体在作为教会本身的支柱和根基的这两个主要真理上,不与巴比伦人构成一体。在巴比伦之内有那些在法国的人,以及在荷兰、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的许多人,他们没有从主那里夺走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也没有从圣言那里夺走神性的神圣性,没有将前者和后者都归于某个代牧,这从高卢派教会与罗马教权派之间的斗争明显看出来,这种斗争持续了很长时间,现仍在持续。这些就是本章12–14节经文主要论述的事。由于在巴比伦王国之外,有些教会将拯救的一切能力或权柄都归于主,无一归于教皇,并承认唯独圣言是神性,完全退出教皇的统治,因而被称为新教徒或更正教和改革宗,所以本章也论述这些人。因为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必恨这淫妇,使她荒凉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并且“把他们的国给那兽”(启17:16, 17)。不过,我们稍后会提到这些人。

(关于圣言续)

但由于世人不知道如何理解约翰福音(1:1, 2, 14)中的这句话,即:主是圣言,所以必须进一步予以解释。在教会中,人们知道,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神,一切真理也是如此。主因是神,故也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就是“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也是“光照一切世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也就是成了世上的一个人的意思。主在世时就是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祂自己在许多经文中教导了这一点,在那里,祂称自己是“光”,还称自己是“道路,真理,生命”,祂说,“真理的灵”从祂发出。“真理的灵”就是神性真理。当主变了形像时,祂代表圣言,祂那“明亮如日头的脸面”代表它的神性良善;“洁白如光,像雪那样白的衣服”代表它的神性真理。那时与主交谈的“摩西和以利亚”也表示圣言,“摩西”表示历史圣言,“以利亚”表示预言圣言。此外,主受难的一切都代表犹太民族向圣言所施的暴行的种类或性质。主是神性真理,祂也凭这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王”和“天使”,也是“何烈山的磐石”和论及彼得的“磐石”所指的。这一切清楚表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与我们同在的字面上的圣言就是终端中的神性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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