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V.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圣言将毫无用处,因此教会将什么都不是
483.在整个基督教界,众所周知,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圣言是指律法或律法书,人必须照之生活才能获得永生。在圣言中,经上经常说,人要行善,不可作恶,要信神,不要信偶像。圣言也充满做这些事的吩咐和劝诫,以及对那些做这些事之人的祝福和赏赐的应许,对那些不做这些事之人的诅咒和威胁。如果人在属灵事物,也就是在诸如与救赎和永生有关的那类事物上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那么这一切又有什么用呢?这将是徒劳的,毫无意义。此外,如果人真的坚持认为人在属灵事物上没有能力和自由,因而根本没有在属灵事务上的任何意愿能力,那么在他看来,圣经似乎只是一张没有文字的白纸,或一张整瓶墨水洒在上面的纸,或没有任何字母的纯粹的曲线和小点,因而是一本毫无意义的空洞书卷。
诚然,没有必要从圣言来证实这一点,但由于当今教会在属灵事物上已经到了一种精神空虚的状态,或说已经陷入极度愚蠢,并且为了证实他们毫无根据的猜测,他们从圣言中引用了一些经文,并对其进行了错误解释,所以引用一些吩咐人去行和信的经文是好的。经文如下,马太福音:
神的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民族。(马太福音21:43)
路加福音:
你们要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来。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路加福音3:8, 9)
又:
耶稣说,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遵行我所说的话呢?凡到我这里来,听见我的话就去行的,就像一个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但听了不去行的,就像一个人把房子盖在没有根基的土地上。(路加福音6:46-49)
又:
耶稣说,那些听了神的话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1)
约翰福音:
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但若有人敬拜神,又遵行祂的旨意,神就听他。(约翰福音9:31)
又:
你们既知道这些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又:
有了我的诫命而又遵行的人,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约翰福音14:21)
又:
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约翰福音15:8)
又:
你们若行我所吩咐你们的,就是我的朋友了;我拣选你们去结果子,叫你们的果子常存。(约翰福音15:14, 16)
马太福音:
你们以为树好,凭果子就能认出树来。(马太福音12:33)
又:
你们要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来。(马太福音3:8)
又:
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圣言明白了,结出果子来。(马太福音13:23)
约翰福音:
收割的人得报酬,积聚果实到永生。(约翰福音4:36)
以赛亚书:
你们要洗濯、自洁,除掉你们的恶行;学习行善。(以赛亚书1:16, 17)
马太福音: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那时,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约翰福音:
他们要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命。(约翰福音5:29)
启示录:
他们的作为跟随着他们。(启示录14:13)
又:
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的作为报应他。(启示录22:12)
耶利米书:
耶和华,祂的眼睛睁开,要照各人的路赐给各人。祂按着我们的作为对待我们。(耶利米书32:19; 撒迦利亚书1:6)
主在祂的比喻中教导了同样的事,其中许多比喻暗示,行善者将被接受,而作恶者将被弃绝,如在关于葡萄园里的工人的比喻(马太福音21:33-44);关于用来作买卖的才干和英镑的比喻(马太福音25:14-31; 路加福音19:13-25)。同样在信仰方面,耶稣说:
凡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却要活着。(约翰福音11:25, 26)
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生命,神的愤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因为神爱世人,甚至赐下祂的独生子,叫凡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又说:
你要全心、全灵魂、全心智爱主你的神;你要爱邻如己。整个律法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7-40)
但这些经文只是圣言中极少的经文,就像大海里的几杯水。
444.道德的生活当同时是属灵的时,就是仁爱的生活,因为实践道德生活和实践仁爱是一样的。仁爱就是对邻舍的正确意愿,因而对他们的正确行为,或说希望邻舍好,因而善待他们;这也是道德生活。属灵的律法就是主的这条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马太福音7:12)
这也是道德生活的普遍律法,或说这条律法也普遍适用于道德生活。不过,要列出所有仁爱的作为或行为,并把它们与道德生活的作为或行为进行对比,会占用大量篇幅。就拿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的六条诫命来说明吧。每个人都清楚看到,它们是道德生活的的戒律。它们包括与对邻之爱有关的一切(可参看TCR 329-331节)。仁爱就是遵行所有这些诫命,这一点从保罗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要彼此相爱;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因此,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邻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仁爱是不对邻人作恶,所以仁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10)
只出于外在人思考的人不禁想知道,第二块石版上的七条诫命是耶和华在西乃山上以如此大的神迹颁布的;然而,它们在全世界所有国家都是民事司法的法律,因而在以色列人最近所来自的埃及也是如此,因为没有它们,任何国家都无法继续存在。但耶和华之所以颁布它们,还用手指写在石版上,是为了它们不仅可以成为世俗社会的戒律,因而成为属世道德生活的戒律,还可以成为天堂社会的戒律,因而成为属灵道德生活的戒律。因此,违反它们不仅是与人作对,也是与神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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