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83

V.没有在属灵事物上

V.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圣言将毫无用处,因此教会将什么都不是

483.在整个基督教界,众所周知,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圣言是指律法或律法书,人必须照之生活才能获得永生。在圣言中,经上经常说,人要行善,不可作恶,要信神,不要信偶像。圣言也充满做这些事的吩咐和劝诫,以及对那些做这些事之人的祝福和赏赐的应许,对那些不做这些事之人的诅咒和威胁。如果人在属灵事物,也就是在诸如与救赎和永生有关的那类事物上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那么这一切又有什么用呢?这将是徒劳的,毫无意义。此外,如果人真的坚持认为人在属灵事物上没有能力和自由,因而根本没有在属灵事务上的任何意愿能力,那么在他看来,圣经似乎只是一张没有文字的白纸,或一张整瓶墨水洒在上面的纸,或没有任何字母的纯粹的曲线和小点,因而是一本毫无意义的空洞书卷。

诚然,没有必要从圣言来证实这一点,但由于当今教会在属灵事物上已经到了一种精神空虚的状态,或说已经陷入极度愚蠢,并且为了证实他们毫无根据的猜测,他们从圣言中引用了一些经文,并对其进行了错误解释,所以引用一些吩咐人去行和信的经文是好的。经文如下,马太福音:

神的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民族。(马太福音21:43)

路加福音:

你们要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来。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路加福音3:8, 9)

又:

耶稣说,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遵行我所说的话呢?凡到我这里来,听见我的话就去行的,就像一个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但听了不去行的,就像一个人把房子盖在没有根基的土地上。(路加福音6:46-49)

又:

耶稣说,那些听了神的话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1)

约翰福音:

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但若有人敬拜神,又遵行祂的旨意,神就听他。(约翰福音9:31)

又:

你们既知道这些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又:

有了我的诫命而又遵行的人,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约翰福音14:21)

又:

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约翰福音15:8)

又:

你们若行我所吩咐你们的,就是我的朋友了;我拣选你们去结果子,叫你们的果子常存。(约翰福音15:14, 16)

马太福音:

你们以为树好,凭果子就能认出树来。(马太福音12:33)

又:

你们要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来。(马太福音3:8)

又:

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圣言明白了,结出果子来。(马太福音13:23)

约翰福音:

收割的人得报酬,积聚果实到永生。(约翰福音4:36)

以赛亚书:

你们要洗濯、自洁,除掉你们的恶行;学习行善。(以赛亚书1:16, 17)

马太福音: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那时,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约翰福音:

他们要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命。(约翰福音5:29)

启示录:

他们的作为跟随着他们。(启示录14:13)

又:

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的作为报应他。(启示录22:12)

耶利米书:

耶和华,祂的眼睛睁开,要照各人的路赐给各人。祂按着我们的作为对待我们。(耶利米书32:19; 撒迦利亚书1:6)

主在祂的比喻中教导了同样的事,其中许多比喻暗示,行善者将被接受,而作恶者将被弃绝,如在关于葡萄园里的工人的比喻(马太福音21:33-44);关于用来作买卖的才干和英镑的比喻(马太福音25:14-31; 路加福音19:13-25)。同样在信仰方面,耶稣说:

凡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却要活着。(约翰福音11:25, 26)

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生命,神的愤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因为神爱世人,甚至赐下祂的独生子,叫凡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又说:

你要全心、全灵魂、全心智爱主你的神;你要爱邻如己。整个律法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7-40)

但这些经文只是圣言中极少的经文,就像大海里的几杯水。


真实的基督教 #122

122.主已经拯救了

122.主已经拯救了灵界,并将通过灵界把教会从普遍的诅咒或定罪中拯救出来,这一点可通过与一位国王对比来说明,这个国王通过战胜敌人解放了被敌人俘虏,戴上锁链,关进地牢的王子,即他的儿子们,把他们带回王宫。这一点也可通过与一个牧羊人对比来说明,这个牧羊人像参孙和大卫一样,把他的绵羊从狮子或熊的口中救出来,或当这些野兽从林中窜到田间时,他就把它们赶回去,一直把它们追到最远的边界,最后把它们赶到沼泽地或沙漠,然后回到他的绵羊身边,安全地放牧它们,领它们喝清泉水。这一点还可通过与一个人对比来说明,这个人看见一条蛇盘在路上准备去咬旅行者的脚跟,于是就抓住它的头,尽管这蛇缠在他手上,但他还是把它带回家,砍下它的头,把身子扔进火里。这一点又可通过与一个新郎或丈夫对比来说明,这个新郎或丈夫看到一个通奸者企图对他的新娘或妻子施暴,便击打他,要么用手里的剑刺伤他,要么用拳头击打他的腿和腰或后背,要么叫仆人把他扔到大街上,并拿着棍子把他追到他家里,从而救下他的新娘或妻子,把她带到自己的卧室。此外,在圣言中,“新妇”和“妻子”是指主的教会,而“通奸者”是指那些侵犯教会,或亵渎的人,也就是那些玷污祂圣言的人。犹太人就是这么做的;这就是为何主称他们为“一个通奸的世代”(马太福音12:39; 16:4; 马可福音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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