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2.人若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也就没有在文明、道德和属世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被称为神学的属灵事物就像身体中的灵魂一样住在人心智的最高区域。它们住在那里,因为那里有主进入人的门(启示录3:20)。它们下面是文明、道德和属世事物,这些事物在人里面从住在它们上面的属灵事物中获得其一切生命。由于生命从最高区域由主那里流入,并且人的生命在于自由思考和意愿,并由此说话和行动的能力,所以可推知,人在政治和属世事务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就来自这个源头,而不是其它源头。人从这种属灵自由中拥有对良善和真理,以及民事上的公义和正直的感知;这种感知就是本质上的理解力本身,或说是理解力的本质。
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比较像肺里的空气,这些空气照着他思维的一切变化而被吸入、保留和排出;没有这种自由,他将比一个因令人窒息的噩梦、心绞痛或哮喘而呼吸困难的人更糟糕。它还像心脏中的血液;如果这血液供应不足,那么心脏先悸动,然后经过几次抽搐后,就会完全停止跳动。它也可以比作运动中的身体,只要努力持续,它就会保持运动;但运动和努力会同时停止。人的意愿所拥有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也是如此。这两者,即自由和意愿合起来在人里面可以被称为一种活的努力,因为当意愿或意志停止时,行动就停止,当自由停止时,意愿或意志就停止。
如果人被剥夺属灵自由,那么这比较像轮子从机器上被卸下来,风扇从风车上被拆下来,或帆从船上被撤下来。事实上,这甚至就像临终的人呼出最后一口气,或说他在死亡的那一刻交出灵;因为人之灵的生命在于他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当天使们听到有人说,当今教会的许多牧师否认这种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时,他们都哭了;他们称这种否认是疯狂至极,或疯狂之上的疯狂。
89.(3)神照着祂的神序取了人身。论述神性全能和全知的章节已经说明,神在创造宇宙及其每一个和一切事物时,就把秩序引入了它们;因此,祂在宇宙及其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的全能都是照着祂的秩序律法来进行和运作的。前面(TCR 49-74节)已经连续论述了这些律法。
既然正是神降临,既然如那里所说明的,祂是秩序本身,那么祂若要成为一个实际的人,就有必要在子宫里受孕、孕育,然后出生,接受教育,逐渐获得知识,由此被引入聪明和智慧。因此,就祂的人身而言,祂是和其它婴儿一样的婴儿,和其他孩童一样的孩童,等等;唯一不同的是,祂经历这些发展状态比其他人更快、更充分、更完美。祂照着秩序以这种方式发展,这一点从路加福音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那孩子渐渐长大,灵里强健。耶稣的智慧和年纪或身量,并神和人对祂的喜爱,都一起增长。(路加福音2:40, 52)
祂比其他人成长得更快、更充分、更完美,这一点从路加福音中论到祂的话明显看出来,即:
祂十二岁时,在殿里坐在教师中间,教导他们,凡听见祂的,都希奇祂的理解和对答。(路加福音2:46, 47; 4:16-22, 32)
这种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神序要求一个人要预备自己接受神;他怎样预备自己,神就怎样进入他里面,如同进入祂自己的住处和家;这种预备是通过关于神和属于教会的属灵事物的知识,因而通过聪明和智慧实现的。因为这是一条秩序的律法,人接近和靠近神(他必须完全貌似凭自己这样做)到何等程度,神就在何等程度上接近和靠近人,并在人的内层与他结合。下文(TCR 97-99, 105-106节)将进一步说明,主照着这种秩序发展,甚至直到与父完全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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