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2.人若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也就没有在文明、道德和属世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被称为神学的属灵事物就像身体中的灵魂一样住在人心智的最高区域。它们住在那里,因为那里有主进入人的门(启示录3:20)。它们下面是文明、道德和属世事物,这些事物在人里面从住在它们上面的属灵事物中获得其一切生命。由于生命从最高区域由主那里流入,并且人的生命在于自由思考和意愿,并由此说话和行动的能力,所以可推知,人在政治和属世事务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就来自这个源头,而不是其它源头。人从这种属灵自由中拥有对良善和真理,以及民事上的公义和正直的感知;这种感知就是本质上的理解力本身,或说是理解力的本质。
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比较像肺里的空气,这些空气照着他思维的一切变化而被吸入、保留和排出;没有这种自由,他将比一个因令人窒息的噩梦、心绞痛或哮喘而呼吸困难的人更糟糕。它还像心脏中的血液;如果这血液供应不足,那么心脏先悸动,然后经过几次抽搐后,就会完全停止跳动。它也可以比作运动中的身体,只要努力持续,它就会保持运动;但运动和努力会同时停止。人的意愿所拥有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也是如此。这两者,即自由和意愿合起来在人里面可以被称为一种活的努力,因为当意愿或意志停止时,行动就停止,当自由停止时,意愿或意志就停止。
如果人被剥夺属灵自由,那么这比较像轮子从机器上被卸下来,风扇从风车上被拆下来,或帆从船上被撤下来。事实上,这甚至就像临终的人呼出最后一口气,或说他在死亡的那一刻交出灵;因为人之灵的生命在于他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当天使们听到有人说,当今教会的许多牧师否认这种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时,他们都哭了;他们称这种否认是疯狂至极,或疯狂之上的疯狂。
84.有许多原因使得神只有通过取得一个人身才能救赎人类,也就是说,把他们从诅咒和地狱中拯救出来;在下文,我们将适时披露或阐述这些原因。救赎在于征服地狱,恢复天堂的秩序,然后建立教会;若不通过人身,即使神是全能的,祂也无法完成这些事,就像人没有手臂不能行动或工作一样;事实上,祂的人身在圣言中被称为“耶和华的膀臂”(以赛亚书40:10; 53:1)。通过类比,除非有适当的武器,否则任何人都无法攻下一座坚固城,摧毁其中的偶像庙宇。此外,从圣言也明显看出,神正是通过祂的人身,才在这项神性工作中发挥出祂的全能。因为住在至内在、因而最纯净事物中的神,无法以其它方式接近地狱所在的深渊或最低层,而那时人类已经堕落到那里;就像灵魂离开身体什么都做不了,或没有人能征服一个看不见的敌人,或征服一个无法带着某种武器,如矛、盾或枪接近的敌人。对神来说,没有人身却要实现救赎是不可能的,就像对人来说,不通过船只运送士兵却要征服印度群岛一样不可能;或像没有创造输送热和光的空气,以及使树木能从中生长的土壤,让树木只靠热和光生长一样不可能。事实上,这就像朝空中,而不是往水里撒网捕鱼一样不可能。因为对诸如在祂自己里面那样的耶和华来说,通过祂的全能去接触地狱里的任何魔鬼,或地上的任何魔鬼,抑制他和他的烈怒,驯服或遏制他的暴力,是不可能的,除非祂在最后事物中,也在最初事物中。由于祂以其人身而在最后事物或终端中,所以在圣言中,祂被称为“首先的和末后的”、“阿拉法和俄梅戛”、“始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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