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1.没有人会否认人在属世事务上具有自由意志,但这是他在属灵事务上具有自由意志的结果。因为如前所述,主从更高或更内层以神性的良善与真理流入每个人,由此将完全不同于动物的生命气息送入人内,赋予他接受圣善与圣真,并照之而行的能力和意愿,主从不将这一切从任何人那里拿走。由此可知,主的意愿一直都是:人当接受真理,行出良善,从而变得属灵,因他为此而生。若没有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那么人要变得属灵,就和骆驼穿过针眼,或摘天上的星星一样不可能。
我的亲身经历表明,理解并意愿真理的能力被赐予每个人,甚至魔鬼,从未被取走。有一次,一个地狱灵被带到灵人界,在此接受天使的询问,以查看他能否理解他们对他说的话;这些话都是关于神的属灵观念。他回答说,他能理解。当问他为何不接受这类观念时,他声称他不喜欢,所以不愿接受它们。然后,他被告知,他原本能有如此愿望。他闻言十分诧异,声称做不到。于是,天使将因其名声的骄傲及其快乐充满他的理解。一感受到这一切,他便渴望甚至热爱这些观念。可他很快就被带回到以前的状态,就是抢劫、奸淫和诽谤邻舍的状态,这时,他再不能理解这些观念,因为他不愿这么做。由此清楚可知,正是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使得人成为人;如果没有这自由意志,人就成了木头、石块,或罗得之妻所化的盐柱。
256.前面说过,此处写信给的“七个教会”不是指七个教会,而是指所有属于教会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一切事物。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以下考虑看出来:“七”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名字表示事物。写给这七个教会的内容表示所有属于教会的人,或教会的一切事物,这一点从对写给他们的一切内容的解释可以看出来。因为教会的一切都与这四个共性,即教义,符合教义的生活,符合生活的信仰有关。写给六个教会的信论述了这三个共性:写给以弗所和士每拿教会的信论述了教义;写给推雅推喇和撒狄教会的信论述了符合教义的生活;写给非拉铁非和老底嘉教会的信论述了符合生活的信仰。由于教义无法植入人的生活,变成信的事,除非人与他经遗传所拥有的邪恶和虚假争战,所以写给别迦摩教会的信也论述了这争战;事实上,那里论述的主题是试探;试探就是与邪恶和虚假的争战。写给别迦摩教会的信论述了试探(参看AE 130节);写给以弗所和士每拿教会的信论述了教义(参看AE 93, 95, 112节);写给推雅推喇和撒狄教会的信论述了符合教义的生活(AE 150, 182节);写给非拉铁非和老底嘉教会的信论述了符合生活的信仰(AE 903, 227节)。由于写给这最后一个教会,即老底嘉教会的信论述了那些处于唯信教义的人,信的末尾还论述了源于仁之信的性质,所以对于前面所述,此处要补充的是,爱构成天堂;爱因构成天堂,故也构成教会;因为天堂所有的社群是无数的,都照着爱之情感来排列,每个社群里的所有人也是如此;因此,在众天堂,一切事物都是照着情感或爱来排列的,没有一个人照着唯信而拥有一席之地。属灵情感,或爱是仁;所以显而易见,没有人能进入天堂,除非他处于仁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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