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1.没有人会否认人在属世事务上具有自由意志,但这是他在属灵事务上具有自由意志的结果。因为如前所述,主从更高或更内层以神性的良善与真理流入每个人,由此将完全不同于动物的生命气息送入人内,赋予他接受圣善与圣真,并照之而行的能力和意愿,主从不将这一切从任何人那里拿走。由此可知,主的意愿一直都是:人当接受真理,行出良善,从而变得属灵,因他为此而生。若没有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那么人要变得属灵,就和骆驼穿过针眼,或摘天上的星星一样不可能。
我的亲身经历表明,理解并意愿真理的能力被赐予每个人,甚至魔鬼,从未被取走。有一次,一个地狱灵被带到灵人界,在此接受天使的询问,以查看他能否理解他们对他说的话;这些话都是关于神的属灵观念。他回答说,他能理解。当问他为何不接受这类观念时,他声称他不喜欢,所以不愿接受它们。然后,他被告知,他原本能有如此愿望。他闻言十分诧异,声称做不到。于是,天使将因其名声的骄傲及其快乐充满他的理解。一感受到这一切,他便渴望甚至热爱这些观念。可他很快就被带回到以前的状态,就是抢劫、奸淫和诽谤邻舍的状态,这时,他再不能理解这些观念,因为他不愿这么做。由此清楚可知,正是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使得人成为人;如果没有这自由意志,人就成了木头、石块,或罗得之妻所化的盐柱。
691.“叫日头能用火以热烤人”表对主的爱折磨他们,因为他们出于其爱之快乐而陷入邪恶的欲望。由于“倒他的香瓶”表示从主来自良善与真理的流注,所以“把他的香瓶倒在日头上”表示从主来自神性之爱的流注,以便揭露这教会之人当中的爱之性质。因此,“叫日头能用火以热烤人”表示主的神性之爱折磨他们;由于主的神性之爱除了那些出于自我之爱的快乐而陷入邪恶的欲望之人外,并不折磨任何人,故可知“叫日头能用火以热烤人”表示对主的爱折磨他们,因为他们出于自我之爱的快乐而陷入邪恶的欲望。“热”表示对邪恶、因而对虚假的欲望(参看382节);“火”表示神性之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494节)。自我之爱就是地狱之爱,其快乐就是地狱的快乐,这爱的快乐通过无数恶欲存在,并由这些恶欲构成;这一点在《圣治》和《圣爱与圣智》中多有说明。这一事实在基督教界不为人知,因为他们不知道何为对主之爱,对主之爱会教导自我之爱的性质。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