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1.没有人会否认人在属世事务上具有自由意志,但这是他在属灵事务上具有自由意志的结果。因为如前所述,主从更高或更内层以神性的良善与真理流入每个人,由此将完全不同于动物的生命气息送入人内,赋予他接受圣善与圣真,并照之而行的能力和意愿,主从不将这一切从任何人那里拿走。由此可知,主的意愿一直都是:人当接受真理,行出良善,从而变得属灵,因他为此而生。若没有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那么人要变得属灵,就和骆驼穿过针眼,或摘天上的星星一样不可能。
我的亲身经历表明,理解并意愿真理的能力被赐予每个人,甚至魔鬼,从未被取走。有一次,一个地狱灵被带到灵人界,在此接受天使的询问,以查看他能否理解他们对他说的话;这些话都是关于神的属灵观念。他回答说,他能理解。当问他为何不接受这类观念时,他声称他不喜欢,所以不愿接受它们。然后,他被告知,他原本能有如此愿望。他闻言十分诧异,声称做不到。于是,天使将因其名声的骄傲及其快乐充满他的理解。一感受到这一切,他便渴望甚至热爱这些观念。可他很快就被带回到以前的状态,就是抢劫、奸淫和诽谤邻舍的状态,这时,他再不能理解这些观念,因为他不愿这么做。由此清楚可知,正是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使得人成为人;如果没有这自由意志,人就成了木头、石块,或罗得之妻所化的盐柱。
453.启9:18.“口中所出来的火与烟,并硫磺,这三样灾杀了人的三分之一部分”表教会之人正是因这些而灭亡。“人的三分之一部分被杀”表示教会之人因刚才所提到的这三样事物(452节)而灭亡;“被杀”表示属灵的被杀,也就是灵魂的灭亡;“三分之一部分”表示所有陷入这些虚假的人,前面频繁提到这些虚假;至于“火”、“烟”、“硫磺”以及“它们口中出来”各表什么,可参看前文(452节)。正是由于这些虚假,整个基督教界没有人知道此处的“火”论及自我之爱和救世之爱,这爱就是魔鬼;也不知道从这火冒出来的“烟”就是对人自己聪明的骄傲,而这种骄傲就是撒旦;正如没有人知道,通过这骄傲而被这火所点燃的“硫磺”指的是对邪恶与虚假的欲望,而这些欲望就是魔鬼与撒旦的团伙,地狱便由它们构成;不知道这些事,就不可能知道什么是罪,因为罪从它们那里获得其一切快乐和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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