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1.没有人会否认人在属世事务上具有自由意志,但这是他在属灵事务上具有自由意志的结果。因为如前所述,主从更高或更内层以神性的良善与真理流入每个人,由此将完全不同于动物的生命气息送入人内,赋予他接受圣善与圣真,并照之而行的能力和意愿,主从不将这一切从任何人那里拿走。由此可知,主的意愿一直都是:人当接受真理,行出良善,从而变得属灵,因他为此而生。若没有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那么人要变得属灵,就和骆驼穿过针眼,或摘天上的星星一样不可能。
我的亲身经历表明,理解并意愿真理的能力被赐予每个人,甚至魔鬼,从未被取走。有一次,一个地狱灵被带到灵人界,在此接受天使的询问,以查看他能否理解他们对他说的话;这些话都是关于神的属灵观念。他回答说,他能理解。当问他为何不接受这类观念时,他声称他不喜欢,所以不愿接受它们。然后,他被告知,他原本能有如此愿望。他闻言十分诧异,声称做不到。于是,天使将因其名声的骄傲及其快乐充满他的理解。一感受到这一切,他便渴望甚至热爱这些观念。可他很快就被带回到以前的状态,就是抢劫、奸淫和诽谤邻舍的状态,这时,他再不能理解这些观念,因为他不愿这么做。由此清楚可知,正是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使得人成为人;如果没有这自由意志,人就成了木头、石块,或罗得之妻所化的盐柱。
216.“所以你要发热心,也要悔改”表这一切要通过对真理的情感和对虚假的憎恶来完成。此处经上之所以说“要发热心”,是因为前面(2:15)经上说“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热”,那里说的是热。事实上,“热心”(zeal)是指属灵之热,属灵之热是爱的情感,在此是热爱真理的情感,人若出于热爱真理的情感行事,也必出于对虚假的憎恶行事;因此,这是“悔改”的含义。在圣言中,当论述主时,“热心”表示爱和愤怒;表示爱的经文有(约翰福音2:17;诗篇69:9;以赛亚书37:32; 63:15;以西结书39:25;撒迦利亚书1:14; 8:2),表愤怒的经文有(申命记32:16, 21;诗篇79:5-6;以西结书8:3, 5; 16:42; 23:25;西番雅书1:18; 3:8)。不过,主的“热心”不是愤怒,只是外在看似如此,其实内在是爱。之所以外在看似如此,是因为当主责备人,尤其人自己的邪恶惩罚他时,主似乎是愤怒的。这是出于爱的允许,为叫人的恶能被除去;正如父母若爱自己的孩子,为除去他们的邪恶,会让他们受责备。因此,很明显,耶和华为何自称“忌邪”(zealous)(申命记4:24; 5:9, 10; 6: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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