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1.没有人否认,人在属世事物上拥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但人是从他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中拥有这种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因为如前所示(TCR 362-364节),主从上面或里面以神性良善和真理流入每个人,由此将一种不同于动物生命的生命吹入人,赋予他接受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并出于它们行事的能力和意愿;主从不将这一切从任何人身上夺走。由此可推知,主的渴望或意愿一直都是,人当接受真理,实行良善,从而变得属灵,他为此而生。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而变得属灵,就像让骆驼穿过针眼(马太福音19:24; 马可福音10:25; 路加福音18:25),或用手触摸天上的星星一样不可能。理解并意愿真理的能力被赐给每个人,甚至被赐给魔鬼,从未被夺走,这一点已经通过活生生的经历向我证明了。有一次,在那些在地狱里的人中,有一个人被带到灵人界,在那里,天使们从天上问他,他是否能理解他们对他说的话,这些话都是神性属灵事物。他回答说,他能理解。当被问到他为何不接受这些东西时,他说,他不爱它们,因而不意愿它们。当他被告知,他能意愿它们时,他对此感到惊讶,声称这是不可能的。于是,天使们以名声的荣耀及其快乐激发他的理解力;当他感受到这种荣耀及其快乐时,他就意愿它们,甚至爱它们。但很快,他被送回到他以前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他是个掠夺者或强盗,通奸者和诽谤邻舍的人;然后,他不再理解属灵的神性事物,因为他不意愿它们。由此清楚可知,人凭他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而为人,没有这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他就会像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或罗得妻子变成的盐柱一样。
92.(4)这人身就是神的儿子,神通过这人身把自己差到世上。主经常说,父差遣了祂,祂是父差来的(如马太福音10:40; 15:24; 约翰福音3:17, 34; 5:23, 24, 36-38; 6:29, 39, 40, 44, 57; 7:16, 18, 28, 29; 8:16, 18, 29, 42; 9:4;以及其它许多地方)。主这样说,是因为“被差到世上”是指降临,并来到世人中间;这是通过祂从童女马利亚所取的人身来实现的。此外,这人身实际上就是神的儿子,因为(根据路加福音1:32, 35)它是从作为父亲的耶和华神成孕的。祂被称为“神的儿子”、“人子”和“马利亚的儿子”。“神的儿子”是指在其人身中的耶和华神;“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而“马利亚的儿子”是指祂所取的严格意义上或实际的人身。在下文,我们将说明,这就是“神的儿子”和“人子”的含义。“马利亚的儿子”是指纯粹的人身,这一点从人的生育明显看出来,因为灵魂来自父亲,身体来自母亲;事实上,灵魂就包含在父亲的精子中,或说就是父亲的种子,并在母亲的子宫里披上身体;或也可说,人所拥有的一切属灵之物都来自父亲,一切物质都来自母亲。对主来说,祂所拥有的神性来自耶和华父,人身来自母亲。合一的这两者就是神的儿子。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主的诞生很清楚地看出来,对此,路加福音如此记着:
天使加百列对马利亚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将要从你所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主也将称自己为“父所差来的”,因为“差来的”和“天使或使者”具有相同的含义;在原文,天使或使者是指一个被差来的人。因为在以赛亚书,经上说:
耶和华面前的天使拯救他们;祂以慈爱和怜悯救赎他们。(以赛亚书63:9)
玛拉基书:
你们所寻求的主,就是你们所仰慕的立约的使者,必忽然进入祂的殿。(玛拉基书3:1; 以及别的地方)
在本书第三章,就是论述神性三位一体的地方,我们将看到,神性三位一体,即父神,圣子和圣灵,在主里面,祂里面的父是起源神性,或作为一切事物源头的神性,圣子是神性人身,圣灵是神性发出或发出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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