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1.没有人会否认人在属世事务上具有自由意志,但这是他在属灵事务上具有自由意志的结果。因为如前所述,主从更高或更内层以神性的良善与真理流入每个人,由此将完全不同于动物的生命气息送入人内,赋予他接受圣善与圣真,并照之而行的能力和意愿,主从不将这一切从任何人那里拿走。由此可知,主的意愿一直都是:人当接受真理,行出良善,从而变得属灵,因他为此而生。若没有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那么人要变得属灵,就和骆驼穿过针眼,或摘天上的星星一样不可能。
我的亲身经历表明,理解并意愿真理的能力被赐予每个人,甚至魔鬼,从未被取走。有一次,一个地狱灵被带到灵人界,在此接受天使的询问,以查看他能否理解他们对他说的话;这些话都是关于神的属灵观念。他回答说,他能理解。当问他为何不接受这类观念时,他声称他不喜欢,所以不愿接受它们。然后,他被告知,他原本能有如此愿望。他闻言十分诧异,声称做不到。于是,天使将因其名声的骄傲及其快乐充满他的理解。一感受到这一切,他便渴望甚至热爱这些观念。可他很快就被带回到以前的状态,就是抢劫、奸淫和诽谤邻舍的状态,这时,他再不能理解这些观念,因为他不愿这么做。由此清楚可知,正是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使得人成为人;如果没有这自由意志,人就成了木头、石块,或罗得之妻所化的盐柱。
353.前面说过,在天堂,一切真理都放出光芒,因此就其本质而言,信其实就是发光的真理(348,349节)。随着这信之真理增多,它们的光芒所赋予信的美丽和魅力好比由各种和谐组合的不同颜色所形成的各种形状、物体和绘画;还好比亚伦胸牌上不同颜色的宝石,它们合称乌陵和土明;同样好比将要建造的新耶路撒冷城墙根基的各样宝石(如启示录第21章所描述的);或好比王冠上各样颜色的宝石。此外,各种宝石表信之真理。它又好比彩虹、花海的美丽,或早春花园盛开的美丽。
信因形成其结构的大量真理而显出的光辉灿烂,好比教堂中大量灯台的灯火通明,或家中吊灯和街上路灯的灯光。信通过大量真理的上升好比伴随着众多乐器共同演奏而来的音声和旋律的增多;还好比芬芳的花朵组合在一起时所产生的浓郁香味,诸如此类。信通过大量真理所形成的抵制假与恶的力量好比教堂因砌得好的石头和支撑墙壁、天花板的柱子而具有的坚固性;它还好比排列成方阵的军队,士兵在方阵中并肩站立,从而形成一股力,行如一体;它又好比交织构成整副躯体的肌肉,尽管它们如此众多,又如此分散,但在行动中仍构成一股力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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