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1.没有人会否认人在属世事务上具有自由意志,但这是他在属灵事务上具有自由意志的结果。因为如前所述,主从更高或更内层以神性的良善与真理流入每个人,由此将完全不同于动物的生命气息送入人内,赋予他接受圣善与圣真,并照之而行的能力和意愿,主从不将这一切从任何人那里拿走。由此可知,主的意愿一直都是:人当接受真理,行出良善,从而变得属灵,因他为此而生。若没有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那么人要变得属灵,就和骆驼穿过针眼,或摘天上的星星一样不可能。
我的亲身经历表明,理解并意愿真理的能力被赐予每个人,甚至魔鬼,从未被取走。有一次,一个地狱灵被带到灵人界,在此接受天使的询问,以查看他能否理解他们对他说的话;这些话都是关于神的属灵观念。他回答说,他能理解。当问他为何不接受这类观念时,他声称他不喜欢,所以不愿接受它们。然后,他被告知,他原本能有如此愿望。他闻言十分诧异,声称做不到。于是,天使将因其名声的骄傲及其快乐充满他的理解。一感受到这一切,他便渴望甚至热爱这些观念。可他很快就被带回到以前的状态,就是抢劫、奸淫和诽谤邻舍的状态,这时,他再不能理解这些观念,因为他不愿这么做。由此清楚可知,正是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使得人成为人;如果没有这自由意志,人就成了木头、石块,或罗得之妻所化的盐柱。
20.⑵这独一神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天使和世人是来自祂的实质和形式;他们越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他们越是祂的形像和样式。
神既是存在,那么也是实质。存在若非实质,它就是想象的实体,因为实质就是持续存在的实体。凡是实质者必也是形式,因为没有形式的实质是想象的实体。故实质和形式这二者皆可指称神,但条件是,神是独一无二,是真正的、最初的实质和形式。《圣爱与圣智》(1763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一书已证实:这形式是人的真形式,也就是说,神是真人,祂的一切属性都无限的;同样,天使和世人是被造的、组织有序的形式,以便接受经由天堂而来的神性流注。因此缘故,在创世记中,他们被称为“神的形像和样式”(创世记1:26,27);在别处还被称为“祂的众子”和“祂所生的”。整本书还充分证实,人越顺应神性指引生活,即越使自己被神引领,他就越来越内在地成为神形像。
人的心智若不形成以下观念,即神是最初的实质与形式,祂的形式是人的真形式,那么对于神祂自己、人的起源和创世,就很容易落入梦幻、幽灵般的观念中。他们不可避免地视神为宇宙的原始自然,因而视其为它的扩张,或仿佛是真空、虚无。他们认为人的起源就象一堆原子偶然汇聚而形成这样的形式;而创世则是由于它的实质和形式先是起源于几何点,然后又起源于几何线条,而它们本身并不存在,因为它们没有任何属性。对这类人而言,关乎教会的一切就象冥河,或地狱底下的深渊那样暗无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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