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1.没有人会否认人在属世事务上具有自由意志,但这是他在属灵事务上具有自由意志的结果。因为如前所述,主从更高或更内层以神性的良善与真理流入每个人,由此将完全不同于动物的生命气息送入人内,赋予他接受圣善与圣真,并照之而行的能力和意愿,主从不将这一切从任何人那里拿走。由此可知,主的意愿一直都是:人当接受真理,行出良善,从而变得属灵,因他为此而生。若没有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那么人要变得属灵,就和骆驼穿过针眼,或摘天上的星星一样不可能。
我的亲身经历表明,理解并意愿真理的能力被赐予每个人,甚至魔鬼,从未被取走。有一次,一个地狱灵被带到灵人界,在此接受天使的询问,以查看他能否理解他们对他说的话;这些话都是关于神的属灵观念。他回答说,他能理解。当问他为何不接受这类观念时,他声称他不喜欢,所以不愿接受它们。然后,他被告知,他原本能有如此愿望。他闻言十分诧异,声称做不到。于是,天使将因其名声的骄傲及其快乐充满他的理解。一感受到这一切,他便渴望甚至热爱这些观念。可他很快就被带回到以前的状态,就是抢劫、奸淫和诽谤邻舍的状态,这时,他再不能理解这些观念,因为他不愿这么做。由此清楚可知,正是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使得人成为人;如果没有这自由意志,人就成了木头、石块,或罗得之妻所化的盐柱。
194.(1)何为属灵之义。当仔细研究并详细阐述圣言以支持教会的某个信条时,属灵之义并不是那种透过字义就能显现出来的意义;这样的意义可称为基督教会所理解的圣言字义。属灵之义在字义中是看不见的,它在字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或理解力的思维显现在眼睛里面,或爱的情感显现在脸上。不仅对世人,而且对天使来说,圣言之所以是属灵的,主要是因为属灵之义。因此,属灵之义使得圣言成为与天堂沟通的一个渠道。由于圣言内义是属灵的,故它纯由对应写成。凡以对应写成的东西,就其最外在意义而言,书写风格都类似先知书、福音书和启示录所用的风格。表面上看,它似乎普普通通,但内在却隐藏着神圣智慧和一切天使智慧。至于对应的性质,大家可参看我的《天堂与地狱》一书(1758年出版于伦敦);那里有几节(87-102节)论述了天上的一切事物与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还有几节(102-115节)论述了天上的一切事物与地上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接下来,我将通过下面从圣言所引用的例子进一步解释对应的性质(196-19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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