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1.没有人会否认人在属世事务上具有自由意志,但这是他在属灵事务上具有自由意志的结果。因为如前所述,主从更高或更内层以神性的良善与真理流入每个人,由此将完全不同于动物的生命气息送入人内,赋予他接受圣善与圣真,并照之而行的能力和意愿,主从不将这一切从任何人那里拿走。由此可知,主的意愿一直都是:人当接受真理,行出良善,从而变得属灵,因他为此而生。若没有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那么人要变得属灵,就和骆驼穿过针眼,或摘天上的星星一样不可能。
我的亲身经历表明,理解并意愿真理的能力被赐予每个人,甚至魔鬼,从未被取走。有一次,一个地狱灵被带到灵人界,在此接受天使的询问,以查看他能否理解他们对他说的话;这些话都是关于神的属灵观念。他回答说,他能理解。当问他为何不接受这类观念时,他声称他不喜欢,所以不愿接受它们。然后,他被告知,他原本能有如此愿望。他闻言十分诧异,声称做不到。于是,天使将因其名声的骄傲及其快乐充满他的理解。一感受到这一切,他便渴望甚至热爱这些观念。可他很快就被带回到以前的状态,就是抢劫、奸淫和诽谤邻舍的状态,这时,他再不能理解这些观念,因为他不愿这么做。由此清楚可知,正是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使得人成为人;如果没有这自由意志,人就成了木头、石块,或罗得之妻所化的盐柱。
273.⑴陷入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属世心智是地狱的一个形式和形像。我们在此无法描述在人里面存在于其物质形式中的属世心智的性质,也就是说,存在于自己形式中的属世心智的性质;这种形式是由两个世界的物质在大脑里面交织而成的,心智在大脑里面就居于其最初成分中。下文将给出关于这个形式的一个总体概念,那里将论述心智与身体的对应关系。在此只是说一说其形式的状态及其变化,这些状态及其变化产生感知、思维、意图、目的,以及与它们相关的其它效果。因为就这些状态和变化而言,陷入邪恶及其虚假的属世心智是地狱的一个形式和形像。这样一种形式会以一个物质形式为一个主体;因为没有一个物质形式作为主体,状态的变化是不可能的,就像视觉没有眼睛是不可能的,或听觉没有耳朵是不可能的一样。
关于类似地狱的属世心智的形式或形像,该形式或形像是这样:主导爱及其欲望,也就是属世心智的普遍状态,如同地狱里的魔鬼;由这主导爱所产生的虚假思维则如同魔鬼的同伙。在圣言中,魔鬼及其同伙没有别的意思。此外,这种情况都是一样的,因为在地狱,出于爱自己而对统治的爱是主导爱。在那里,这种爱被称为魔鬼;对由这爱所产生的虚假的情感和思维则被称为他的同伙。地狱的每个社群都是这样,其区别类似于同一个属之下的各个种类之间的区别。陷入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属世心智都在同样的形式中;因此,具有这种品性的属世人死后就进入与自己相似的地狱社群,然后他在每一件事上都与该社群一致行动;因为他进入了自己的形式,也就是进入了自己的心智状态。
还有一种爱,被称为撒旦,从属于前面被称为魔鬼的爱;这是一种对利用各种邪恶手段占有他人财物的爱。诡计多端和阴险狡诈是它的同伙。在这个地狱里的人统称为撒旦,而在前一个地狱里的人统称为魔鬼;他们当中那些在那里不暗中行动的人也不否认自己的名号。正因如此,整个地狱被称为魔鬼和撒旦。
地狱照着这两种爱大体分为两种,因为众天堂照它们的两种爱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魔鬼地狱因对立而对应于属天国度,撒旦地狱因对立而对应于属灵国度。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如所描述的这种属世心智之所以在形式上是一个地狱,是因为每种属灵形式无论在最大之物上还是在最小之物上,都像它自己。正因如此,每位天使都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正如《天堂与地狱》(51-58节)一书所说的那样。由此可推知,每一个为魔鬼或撒旦的世人或灵人都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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