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1.没有人会否认人在属世事务上具有自由意志,但这是他在属灵事务上具有自由意志的结果。因为如前所述,主从更高或更内层以神性的良善与真理流入每个人,由此将完全不同于动物的生命气息送入人内,赋予他接受圣善与圣真,并照之而行的能力和意愿,主从不将这一切从任何人那里拿走。由此可知,主的意愿一直都是:人当接受真理,行出良善,从而变得属灵,因他为此而生。若没有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那么人要变得属灵,就和骆驼穿过针眼,或摘天上的星星一样不可能。
我的亲身经历表明,理解并意愿真理的能力被赐予每个人,甚至魔鬼,从未被取走。有一次,一个地狱灵被带到灵人界,在此接受天使的询问,以查看他能否理解他们对他说的话;这些话都是关于神的属灵观念。他回答说,他能理解。当问他为何不接受这类观念时,他声称他不喜欢,所以不愿接受它们。然后,他被告知,他原本能有如此愿望。他闻言十分诧异,声称做不到。于是,天使将因其名声的骄傲及其快乐充满他的理解。一感受到这一切,他便渴望甚至热爱这些观念。可他很快就被带回到以前的状态,就是抢劫、奸淫和诽谤邻舍的状态,这时,他再不能理解这些观念,因为他不愿这么做。由此清楚可知,正是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使得人成为人;如果没有这自由意志,人就成了木头、石块,或罗得之妻所化的盐柱。
Life60.有律法写于其上的石版被称为“约版”,柜子因它们而被称为“约柜”,律法本身被称为“约”(民数记10:33; 申命记4:13, 23; 5:2, 3; 9:9; 约书亚记3:11; 列王纪上8:19, 21; 启示录11:19; 以及其它许多地方)。律法之所以被称为“约”,是因为“约”表示联结或结合;这就是为何经上论到主说:祂要作人民的约(以赛亚书42:6; 49:8);又为何祂被称为“立约的使者”(玛拉基书3:1);祂的血被称为“立约的血”(马太福音26:28; 撒迦利亚书9:11; 出埃及记24:4—10)。这就是为何圣言被称为“旧约”和“新约”。此外,约是为爱、友谊、联系,因而为结合而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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