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0.有无数细节可以证明:人在属灵的事上和在属世的事上一样享有自由意志。若愿意,让每个人问问自己,他能不能一天七十次,或一周三百次来思想神、主、圣灵和神性的事,也就是所谓的教会属灵之事。也让他看看,若有某种乐趣,甚至某种渴望促使他这样思想(无论他有没有信仰),那么他会有强迫的感觉吗?也请自我测试一下,无论目前你在哪种情况下,或交谈,或向神祷告、讲道,甚或聆听,如果没有自由意志,你能否思考任何事。自由意志岂不是这些行为中最重要的特征?实际上,若没有自由意志,在一切细节,甚至最微小的细节上,你都和雕像一样无法呼吸;因为呼吸时刻随着思维和表达思维的言语而来。
与其说和雕像无异,毋宁说和动物无异;动物的呼吸仰赖其属世的自由意志,而人类的呼吸则仰赖他在属世和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因为人不像动物那样生来获得能力。动物一出生,就具有伴随其属世之爱的一切观念,它们都是觅食和繁殖所必需的。然而,人生来没有任何先天观念,只有去认识、理解和变得智慧的能力,以及去爱自己爱世界、也爱邻爱神的倾向。因此,若人在意愿和思维的一切行为中丧失自由意志,我们便说,他和一尊雕像一样无法呼吸,与动物无异。
506.“树的第三部分被烧了”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和认知或知识被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毁灭了。这从“第三部分”、“树”和“被烧”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是指所有或全部(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树”是指属于人心智的内层(对此,参看AE 109节),因而是指对真理和良善的感知,以及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420节);“被烧”是指被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摧毁,如刚才所述(AE 504c–e节),那里说明,这些欲望由“火”来表示,所以“被烧”表示被它们毁灭。
“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因而“树的第三部分”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因而表示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因为数字“三”表示完全,整体和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故“第三部分”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第三”与“三”所表相同。此外,相乘和相除后的数字与它们所源于的整数具有相同的含义(参看AE 430a,b节)。“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也可参看AE 384节)。在以下经文中,“第三部分”具有相同的含义: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启示录8:8);海中受造物的第三部分都死了(启示录8:9);烧着的大星落在江河的第三部分上(启示录8:1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启示录8:11);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启示录8:12; 9:15, 18; 12:4)。
此处描述了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因而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首先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由此产生的欲望和快乐毁灭。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和认知或知识被这些爱和由此产生的欲望毁灭,是因为这些爱是人与生俱来的肉体和纯属世之爱,除非这些爱被从主出于天堂的属灵之爱征服和掌控,否则它们就会扑灭一切感知,由此扑灭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认知或知识;因为就本身而言,这些爱与属灵之爱直接对立。由此可见,当教会衰退时,它首先从一种内在属灵状态进入一种属世状态,这属世状态在于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因此,那时它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方面都进入黑暗,无论它在世界的事物方面可能会拥有多少光。
当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感知灭亡时,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也灭亡,因为尽管人要么从圣言,要么从教义知道它们,谈论它们,但当他感知不到它们时,仍不知道它们。对一个事物的感知构成关于它的知识或认知。没有感知的知识或认知不是活的,而是死的,只是一种词语意义的知识或认知,而不是事物本身的知识或认知。那些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在里面占主导地位的人所拥有的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就是这样;无论他们如何被教导聪明而巧妙地谈论和传讲它们。然而,它们只是外壳,在粗俗的人面前看似拥有核仁在里面,但却是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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