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0.有无数细节可以证明:人在属灵的事上和在属世的事上一样享有自由意志。若愿意,让每个人问问自己,他能不能一天七十次,或一周三百次来思想神、主、圣灵和神性的事,也就是所谓的教会属灵之事。也让他看看,若有某种乐趣,甚至某种渴望促使他这样思想(无论他有没有信仰),那么他会有强迫的感觉吗?也请自我测试一下,无论目前你在哪种情况下,或交谈,或向神祷告、讲道,甚或聆听,如果没有自由意志,你能否思考任何事。自由意志岂不是这些行为中最重要的特征?实际上,若没有自由意志,在一切细节,甚至最微小的细节上,你都和雕像一样无法呼吸;因为呼吸时刻随着思维和表达思维的言语而来。
与其说和雕像无异,毋宁说和动物无异;动物的呼吸仰赖其属世的自由意志,而人类的呼吸则仰赖他在属世和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因为人不像动物那样生来获得能力。动物一出生,就具有伴随其属世之爱的一切观念,它们都是觅食和繁殖所必需的。然而,人生来没有任何先天观念,只有去认识、理解和变得智慧的能力,以及去爱自己爱世界、也爱邻爱神的倾向。因此,若人在意愿和思维的一切行为中丧失自由意志,我们便说,他和一尊雕像一样无法呼吸,与动物无异。
1001.启16:14.“他们本是鬼魔的灵”表示来自地狱的虚假推理。这从“像青蛙的污灵”和“鬼魔”的含义清楚可知:“像青蛙的污灵”是指基于纯粹的虚假反对神性真理的推理(参看AE 1000节);“鬼魔”是指来自地狱的事物。因为在地狱,那些处于对歪曲真理的欲望之人被称为“魔鬼或鬼魔”,歪曲真理主要是通过推理做到的;因此,“魔鬼和鬼魔或恶魔”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欲望和虚假,这可从圣言中提到它们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利未记17:7; 申命记32:17; 以赛亚书13:21; 34:14; 诗篇106:37; 马太福音4:24; 8:16, 28, 31; 9:32, 33; 10:8; 12:22; 15:22; 马可福音1:32, 34,39; 路加福音4:33–38, 41; 8:2, 26–40; 9:1, 37–42, 49; 13:32; 启示录9:20; 18:2)。
(关于第六诫续)
天使从婚姻之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美丽;因此,每位天使都照着那爱而获得它。事实上,所有天使都是其情感的形式,因为在天堂,在脸上伪装不属于情感的东西是不可以的;因此,他们的脸是他们心智的类型。所以当他们拥有婚姻之爱时,也拥有对主之爱,相爱,对良善的爱,对真理的爱和对智慧的爱;这些爱在他们身上塑造他们的脸,或说将形式赋予他们的脸,在他们的眼睛里表现得像生命之火;再加上纯真和平安,这使他们的美丽变得完整。这些形式就是至内层天使天堂的形式;它们是真正的人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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